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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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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他这样一个直了二十多年的纯爷们儿,不也已经动摇,甚至松答应了吗。只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有炙玄在边,他知哪怕全世界都背叛他,炙玄也不会,他更知,直到他死的那一天,他最后一看到的、最后陪在他边的,也一定会是炙玄,这样的,早已经超脱了世间很多东西,让常都变得微不足了。

    第67章

    走了大半天,云息力跟不上了,自己召唤一匹代步,被寺斯好一顿嘲笑。

    “我是魂师。”

    云息瞥了他一:“我怎么就不能是魂师。”

    半梦半醒间,江朝戈突然听到悠远的山林里传来一阵令人骨悚然地叫声,尖利刺耳,他一抖,就醒了。

    为了隐蔽行踪,所有异兽都化成了人形,徒步在茂密的原始丛林中穿行。

    见云息累得趴在上,炙玄把小脑袋探到江朝戈脸侧,亲昵地用脸颊蹭了蹭:“朝戈,你累吗?”

    寺斯奇:“你怎么知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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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寺斯摸了摸鼻:“我一直都很想抓一只遗来弓,可惜小的兽料不足,大的我又打不过。”

    云息摸了摸:“很多魂师认为大型异兽的骨最适合弓,但我更喜鱼骨和禽类的翅骨,这样来的弓比木质的弓还要有韧,却又不至于太刚,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兽骨,还不如木弓好。”

    阮千宿托着看着他:“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你把自己的魂兵给卖了。”

    寺斯全程像鸭一样嘎嘎嘎个不停,而且仿佛有用不完的力,上蹿,无论是参天大树、还是怪石奇峰,对他来说都如履平地。

    虞人殊悄悄和江朝戈说过,这样的能和捷绝不是从小和举父一起大就能拥有的,这一定是耳侻族的某功法,结合魂力期修炼而成,而寺斯又是其中最厉害的,江朝戈相信这一,当时他们在耳侻族村外被埋伏,那些人上树树都比正常人灵活,只不过比起寺斯要逊许多。

    其他人也都是浅眠,很快都醒了。

    炙玄走了一会儿就不愿意走了,地的泥把他的衣摆脏了,他便变回幼童模样,让江朝戈背着。

    “遗并不适合弓。”云息,“蛇骨适合飞爪、节鞭、节关节的武,蛇适合鞭或者甲,遗的翅骨勉可以弓,但也要型足够大才会比较理想,像你说的,那么大的遗,咱们见了只能跑。”

    炙玄抓着他的手:“是遗的叫声,没事,离我们很远。”

    寺斯打了个响指:“我们族人数千年与弓为伍,跟你的见解差不多。很多人觉得用魂弓还能给自己多一个保障,但我失去我那把弓后,一直用木弓,因为把弓发挥最大的作用、最好的准度,就是我最大的保障,我不需要异兽保护我。”

    “你还是魂师?”寺斯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那你说什么异兽最适合弓?”

    “不累啊。”他上背着炙玄刀、一个背包和小祖宗,却仍然觉得没什么重量。随着魂力的增加,他素质的化速度直线上升,他现在可以

    “我们在山外见过一只成的飞爪。”江朝戈沉地说。

    “啊哈哈哈哈哈小孩懂什么嘛。”寺斯笑着爬上了树,“走吧,既然东南方有遗,我们就稍微绕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