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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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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三开学没多久,孟先生在校外租了房。小区虽然老,但邻学校,生活方便,里面的租客大半都是学生,关也搬了来,独自在另一个单元住。起先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孟先生的同居邀请,但耐不住三天两往他那儿跑,有时玩得太晚错过了宿舍的门禁,就在他屋里赖一晚上。

    书,衣服,电脑,总之屋里我的东西越来越多,在宿舍里反而常常找不见东西。有一次系让我一份盖好章的资料,我满大汗地把宿舍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之后在孟先生屋的茶几上发现了——当天晚上我就收拾好大包小包搬了去。

    第二天一起去学校的的时候碰到关,她嘬着一盒,嘴里念念有词地背课文,忽然睛一亮,卷着书凑上来:“哟,咱们狗獾的同居生活怎么样?”

    我说她净打听这些,也不害臊,她轻蔑地哼了一声,挎着包施施然去了,像只刚把尾羽成大波浪的孔雀。

    住在一个屋檐,没有个枪走火的时候才说不过去。说起来那会儿是真的生理常识匮乏,中学的生课上,人和生那一节老师都过不讲,男生们也只会指着生的图片发的笑声以此让女孩难堪。所以当我洗净在床上打等孟先生洗澡来,心里却油然而生一视死如归的壮烈绪,想到白嘉轩的第五个女人恐惧跟他上床,因为传言说他了狗的家伙,着倒刺还有毒,能把女人的心肺肝捣得稀烂。

    一想到孟先生成那样,我在床上笑得打嗝,一没注意他什么时候来的,半巾往我上一扔:“傻笑什么?”

    我把这段讲给他听,他的表仿佛在说我脑有问题:“你又不是没看过。”

    这倒是大实话,小时候我还摸过,谁家小男孩儿没在上厕所的时候比过看谁得远的把戏。

    但这天晚上的战况非常惨烈,很一段时间都居我“必须带坟墓的丢人事”榜首。不止第一次,前两次我们都半途而废,因为实在痛得要命。孟先生担心见血不敢来,替我拿纸,我躺在床上揩掉疼来的泪,顺擤鼻涕,发誓愿意和右手过一辈生活。

    孟先生为此有了一心理影。

    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在床上已经非常愉快了,我问当时是不是吓到他了,他才承认。他打了个比方,说是一个人拿好刀叉坐在餐桌前,揭开盖准备大快朵颐,一叉去,盘里的火突然惨叫一声起来,大骂“你大爷”。

    我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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