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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笑:“去年我去保定府探望我父亲的时候,路过镇江,曾去拜访过亲家太太,亲家太太为人十分的和善,也很得她心,倒没有看亲家太太的。”

    ☆、第四百零四章 结(给金陵吧加更)

    程箫就被抛在了后。

    周初瑾和程笙同年,两人又都同在九如巷大,且都是聪慧过人的女,在九如巷时就相的很好,此时见面,自然要比其他的人亲。而程筝是程家这一辈的女,雍容大方、气质华不说,因丈夫是翰林院学士、詹事府的少詹事,她已是正四品恭人。

    她恍悟了一,理直气壮地和程箫寒暄起来:“箫表这次来京城有没有把小宝宝带过来。我在九如巷的时候偶尔看见识表哥家的耘哥儿,已经会走会跑了

这话的时候有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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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程筝丽天成,程笙的活泼开朗,程箫就显得沉默很多。

    周少瑾微窘。

    程筝嫁给了自己表哥,也就是袁家的五少爷袁鸣。

    程筝就提来去探望周初瑾:“我们还没有碰过面呢?也好去看看官哥。”

    说话行事,理应以程筝为主。

    程笙哈哈地笑,:“没想到我们这里面虫最厉害的居然是初瑾。”

    好在还有周少瑾陪着她。

    袁家和方家又是姻亲,几辈人都通婚,不是前世还有今生,周少瑾都没有清楚程家和方家的关系。

    程箫忙:“你怎么把孩也给带了来?这要是了风可怎得了!”

    周初瑾已得了信,抱了孩在垂门前等。

    周少瑾忙笑:“我前些日还曾收到笳表的信,她说她在那里过得好的。老太太有时候为难她,她就回去,老太太只好叫李敬去说话,李敬左耳朵听右耳朵的,老太太气得没有办法,也能自己气自己完事了……。”

    周初瑾也是幼时见过程筝一面,但见到她的人无不会留的印象。周初瑾一就认了程筝,笑:“我看今天天气很好,就想带着孩来走一走。然后把孩给了娘,结结实实地给程筝行了了个大礼。

    大家又是一阵笑。

    但她肤白皙,笑容温和,仪态从容,却比程箫和程笙更显亲切。

    也不算失礼。

    她这也算是睁说瞎话了。

    她笑着对周少瑾:“我看初瑾成了亲之后比从前更开朗了些,可见这日过得很顺心。我之前还为初瑾担心,我那姨母,,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

    周初瑾挽了程笙的胳臂,笑盈盈地和程筝说着话,往宴息室去。

    周少瑾就陪着她们去榆树胡同。

    可池舅舅说过了,这是应酬话。大家本来就不应该当真的。谁要是当了真,谁就是傻瓜……也不知池舅舅走到哪里了?有没有时吃饭睡觉?

    几个人在一起少不了要契阔一番。

    如果说程笙等人是刚刚启蒙的孩,寻程筝就是已经开始学习制艺的少年。

    程箫听着就笑了起来,看周少瑾的目光多了几分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