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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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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读书还真是费钱。

    一个快吃完时,她已走到接近城门的地方了。

    杜锦宁来,找了个僻静的巷,把外面那层薄棉袄脱了,将半刀纸围一圈绑在上,这才将棉袄穿上。笔和墨条则揣在怀里。

    这,她倒想给陈氏和三个每人买一个,但这目标太大,让氏发现了可不是玩儿的。而且她卖话本的事,陈氏担心杜方苓和杜方蕙嘴不严,叮嘱她不要跟们说,因此这买包的钱打哪儿来,解释起来也费劲,脆她就不买了。

    杜锦宁摇摇:“砚台有了,不用买。”说着拿起小二给她包好的东西,扬而去。

;更多的整日为糊而奔波,能不话连篇就已不错了,文明礼貌是什么?能当饭吃么?

    今天早上陈氏还是在棚里的早饭,她只吃了一碗白米粥和几块咸菜,这时候早已肌辘辘了。在现代时习惯了一日三餐,穿到古代每日就早晚两碗稀粥,她还真不大受得了。

    “咦。”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杜锦宁一愣之,迅速地闪了巷,再伸来朝外面张望。

    所以遇上杜锦宁这么个有礼貌且能识字的,掌柜对她的印象大为改观,笑:“这本话本,是我们店卖得最好的了,小公不卖回去看看?”

    小二表示受教。

    她这才往回走,顺在路边买了一个,边走边吃。

    “不好看。”杜锦宁

    “还有砚台,小公要不要?我们便宜些卖给你。”小二殷勤地问

    “也不知是哪家的小公。”小二向掌柜笑着闲话,“真是完全看不来。”

    反正在她的谋划,分家应该不远,以后好日有的是,吃好东西也不争这一时。

    “这孩虽然穿着破烂,但举止从容、退有度、彬彬有礼,不是一般人家来的。”掌柜摇,又教导小二,“看人不能看表面。”

    这个书铺的书都是明码标价的,也省了杜锦宁问价。她在书铺里转了一圈,并没找到什么兴趣的书,最后指着一迭纸:“这个来半刀。”

    这店里的纸也分成好几等,有那雪白的质量好的,也有发黄糙价钱便宜的。杜锦宁选了一中间偏价钱的。除外之外,她又要了两支笔,两块墨条。

    这本《簪记》讲的是才佳人的故事,面前这个小孩儿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对这的话本不兴趣也很正常。

    掌柜也不跟她争辩,将书又放了回去。

    她本就瘦弱,这破棉袄又是杜方蕙穿剩的,平时穿着还有些空。现如今把纸往腰肚上一围,穿上棉袄倒正合适,一也看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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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昨晚她还跟杜云年吃了一顿饭,她自然一就把杜云年认来了。

    ☆、第四十七章 巧遇

    掌柜和小二见她付钱的时候睛都不眨,心里大呼看走了。他们实在没想到这么个面黄肌瘦、穿着补丁摞补丁的布衣裳的小,竟然能掏这么多钱买纸笔。

    她在现代用惯了好东西,那些实在劣的她看不上,后面这两样也是中间偏价钱的。但这么一算来,她还是一了五钱银

    到杜云年她还不怎么认得。虽说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么个人,但平时打照面的时间少,记忆也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