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不在我都无所谓的。
我真是个懦夫。
好怕啊。
我认命地吻上他的。
13患失
我说我不。可我脸红着断断续续地唤
他的名字。我说我不
啊。可我
意识地回避他付
的好意——无非是怕我习惯接受之后,他会再收回去。
只要他一直付就好了。
他会不会,真是我的?
算了。认了吧。
拿我玩游戏也行啊。
吗?太单薄的理由了吧。
路京浔在晚上的时候给我煮了一碗面。
我是个自恋主义的人。
我不说这个字。
人之所以会在同一个错误多次跌倒,不过是因为人的本难以更改,总是对某个特定的事
表
望,由此步
陷阱。
他是警察啊,应该不会吧。他还不嫌弃我骗他的“艾滋”。
我宁愿活在自己臆想的安全里,也不愿让这份屏障从他那里打破。
别走行吗?我本该这样问一句的。
我吐一
气。
我没有多他。
我现在还不清楚这究竟是不是陷阱。路京浔的神纵然不似作假,一次次的好意也沉重得令我
喜,但他这样
净的人,又有什么理由为我沉沦呢?
像曾经的朱冠河一样。路京浔该不会也要把我卖到哪里去吧?
但我没有。
原来人只能吃得的甜。是吃不
的教训的。
我没有多他。
如果对自己坦诚一的话。我想我大概是
的。
或者说,不敢付。
我不再靠着厨房的门框,而是向那个影走过去,抱住了他。
从来都是如此。——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只愿享受。不愿付。
我确实是一个有可笑的人:披上一个不在意、没有心的壳
,
里的天平却早就向外倾斜,叫嚷着对路京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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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究竟是否是以往的经历作祟,我对这个字的信任实在缺失;但可笑的是,我自己却擅
沉迷在这个字的
绪里。我
路京浔吗?
像很多小说里写的一样,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影,真的有一
终
伴侣的
觉。
我收了手臂。
好怕他就这样消失。
12厨房
我贪恋着路京浔上的温度,却仍然假装着冰冷的
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