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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文章早就把小真空挤去了,商幼璇切换到作者收藏,那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她心好的作者,“死去的作者——《走失的尸》”,商幼璇发现她昨天晚上,不,应该说今天凌晨更新了第二章《尸的自述2》这篇文章的自述主人公没有暂时没有提到自己的别,但向标的是言,不是无cp,也就是说将会现另一个主人公,谁是男谁是女还不知,那对商幼璇来说也不重要,在她里关于只有“人”,无关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边一起玩的朋友很多都是同恋或者双恋,秦暮经常和商幼璇开玩笑,比如说将来如果她上一个女人,会怎么样?

    商幼璇淡淡说:“不会怎么样,合则聚,不合则散,拿得起放得。”

    秦暮又问:“那你喜什么样的类型?”

    商幼璇窝在地毯上逗乌:“和我家狗剩这样的。得好看,格大方,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有共同的兴趣好。”

    秦暮腆着脸大言不惭:“那不就是我吗?我又好看又大方,天天和你混在一起,我们都喜运动喜人。”

    那天的光很好,大片大片的的羊地毯上,商幼璇放开了逗商狗剩的手,仰面躺在光,光线把她脸廓勾勒得漂亮而朦胧。

    商幼璇伸一只手挡住前,通过指间的隙看着太,很久才说:“如果我真的上一个女人,我相信遇上她的那天,我就会知,她是谁。”

    ……

    《走失的尸》第一章的容是“我”——一副尸骨躺在树林里接受日晒雨淋,“我”不知自己是谁,也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商幼璇侧躺在舒适的藤床上,一手揪着紫藤,开了最新更新的第二章。

    “……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吗?看在我没有里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吗?”

    “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二个发现我的还是个姑娘。她不怕我,并笃定地向我走来。她把我装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了她的背包!!!”

    女主果然现了!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偷骨的女主!果真好清纯好不作!颇有自己的风范!不枉自己对作者的一番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乔瞳(生气):骗!你遇上我这么久了,你都不知你有朝一日会上我。

    商幼璇:早知我会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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