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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嘈杂的酒馆吵得人脑袋疼,喝完最后一啤酒,哈德森站起准备离开。

    推开想要黏上来的女,挤开烂醉的酒鬼,哈德森终于走了这家酒馆。

    刚过一场雨,石漉漉的,在月光着光芒,鲁的打了个酒嗝,哈德森慢慢悠悠朝着旅店走过去,有车偶尔从他旁经过,发哒哒哒的声音。

    拿着钥匙打开房间的门,一个黑影窜上来,哈德森面带笑意的伸手搂住。

    从到脚来回了好几遍,怀里的小猫才不再喵喵喵的抱怨,摇着尾享受着他的抚。

    “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了,到时候你就不用被圈在这间屋里了。”,小猫眯着睛似懂非懂,哈德森看着它呆萌的小样笑了起来。

    躺在的床板上,哈德森看着小猫在自己的怀里熟练的把蜷成一个团后慢慢闭上了睛。

    距离哈德森走那个小村已经五年了,五年的时光足够让他打消想要找到莱尔的念

    五年,他过很多工作,打铁、卖货、守卫...在社会底层摸爬打,他见识了人间百态:

    曾经恩的夫妻因为金钱最后分扬镳;为了生活放弃梦想最后陷泥潭成为女的女孩;家穷的揭不开锅最后只好卖掉其中一个孩的父母...

    他睁睁的看着那些发生,却无能为力,他连自己都勉养活,又如何去别人的死活。

    活着很难,他慢慢明白了这个理。

    他也渐渐明白平民和贵族之间隔着多么大的鸿沟,一些平民甚至都吃不起贵族用来喂鸽的面包。

    所以啊,莱尔,就让他留存于记忆里吧...

    在换了一份又一份的工作后,哈德森最后起了打猎的营生,猎人在每个城市都有专门的俱乐,可以提供打猎的任务,拿着猎就可以换钱。

    哈德森第一次跟着猎人小队的时候全程呕吐不止,到后来,他可以面不改的剥分尸。

    反正习惯就好了,正如他对于莱尔,只要习惯对方不会再在他的边就好。

    慢慢的,哈德森在猎人这行里渐渐名声响起,由于他手法熟练,理利落,很多猎人小队名要他跟着一起任务,甚至有时候一些贵族也会给他一些打猎任务。

    正因为猎人俱乐哪个城市都有,所以哈德森走过很多个城市,只是哪个城市他都没有待很时间,他总是在一个城市停留一阵后赶往一个城市。

    他觉得有些孤单,所以捡回来一只被遗弃的小猫作伴,小猫的,待在他的边,填补了他空心。

    清晨醒来,简单收拾好行李,哈德森在床上摊开了地图,把小猫放在了地图面前:“所以,我们一个城市要去哪呢?你来选好不好?”

    小猫有些没睡醒,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最后随意的把爪落在地图上的某个位置。

    “首都?你想去首都吗?那我们就去首都好不好?”,小猫烦躁的瞄了一声,翻了个团成一团准备睡觉,却被人抱了起来。

    “走啦,懒猫,我们这就发啦。”,笑着小猫的,哈德森走了旅馆的房间。

    奔波多日,一人一猫总算来到了首都,没心思欣赏景,哈德森首先去旅馆开了一间房。

    洗净自己,换了一净的衣服,抱着小猫,哈德森走到街上开始好好的逛一逛首都。

    夜回来,一人一猫都有些疲力尽。

    躺在床上,几个装满吃的袋摆在旁,哈德森不时往嘴里送吃的,小猫趴在他的膛咬着小鱼晃脑吃的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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