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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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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这些他大概都没跟你说过吧?”

    庄晏咬牙关,手在桌微微颤抖。

    ——“你喜什么?看书,写稿。没什么好。”

    ——“没什么别的能送你,送一盆西红柿吧。”

    施清远像个争夺的幼稚孩童一样,似乎打定主意要计较,在那个人心里,自己和庄晏究竟谁分量重一,究竟谁得到他更多一

    太久了,他已经太久没有如此迫切地想得到什么,证明什么了。他迫切地想要将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人夺回来……他原本只是想冷小山几天,怎么就让他走了呢,怎么能允许别人觊觎他的小山呢?

    “你知吗?其实小山开始想当个文化类记者。”施清远了一会儿烟,突然开,“他很读书——他有跟你讨论过他喜的作家和作品吗?一聊到这些文学啊艺术的时候,他话就特别多,聊嗨了都停不住。”

    施清远噙着笑,陷到回忆里。有时候他们睡不着,也不,就躺在床上拉着手聊天,一聊能聊半宿。

    最喜的作家?庄晏脑哄哄的,盛时是读书他知,但他们也从不聊这些东西啊。

    “他大学还没毕业时我们就在一起了。他其实是个很难取悦的人,跑车,手表,甚至房,好像都不怎么能打动他。后来有一次我去欧洲差,偶然间淘到一份加缪的手稿,你都不知他多兴,多喜。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喜一件礼。”

    加缪?庄晏很确定自己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加缪是谁?

    “人人都觉得他适合写文化类报,但没人发现他在商业报领域的知力和天赋。只有我。”施清远压低声音,“是我劝他报考报社时不要去文化组,而去财经组,我教他分析商业模式,商业逻辑,给他引荐知名企业家,带他去参加商业论坛——第一次去参加论坛时他连见习期都没过,连穿什么样式的衣服都不知,即便这样,还是很帅,土帅土帅的。”

    “就连第一次也是我教他的。他虽然很早就知自己是同恋,但他其实什么都不懂,也不会。”施清远充满怀念而又恶意地笑了一声,“他是璞玉,是我发现了他,雕琢了他。”

    “你真无耻。”庄晏惊讶于自己竟然平静地听完了施清远近乎癫狂的谵语。他在桌般拗着自己的手指,几乎要将手指扭断。“你以为你说这些……这些、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要听呢?为什么不立走开呢?为什么要坐在这里,任由施清远的话一刀一刀地将他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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