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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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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柔很喜咬他。

    再来就是军训和运动会,一到这,元柔就得装病,惯用手段是呕血。

    元柔把他的手拉过来,亲了亲他的掌心,又把脸贴了上去:“嗯,在A市住了十多年。”

    所以她每几十年就得换个城市,光是大学就上了许多次。

    一看到她呕血,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会冲上来,焦急的问她:“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他原来以为是元柔太,现在想来,元柔咬他可能就和狗狗包装袋差不多……

    她几十年如一日,样都不变的话迟早会被人看端倪。

    孙魁的密,胡须,剔完胡须的时候,颌会很燥。

    毕竟她着差不多的脸,名字也没有变化。

    孙魁:“怎么想来O市了?”

    孙魁看了时间,他来元柔家的时候还是上午,现在已经午三多了。

    生意太好了,对元柔来说只有坏没有好

    相对于A市这一线城市,O市远不及A市繁华,相对的,生活节奏比较慢,很适合养老。

    他满是汗壮脖颈,结实的手臂,在元柔的中看来,都极了。

    所以她给孙魁买了脸霜和剃须,让他的脸别一刮就破。

    把空调温度降低,孙魁用被将元柔包住。

    元柔作为血鬼的先天优势,很容易分辨一个人的病症,因此诊所的碑很快就建立了起来,再加上殷勤校友们的帮助,诊所的病人每天都络绎不绝。

    元柔继续:“在医院里了几年,我就来开了间诊所,后来就来了O市。”

    从脖颈到后背,到都有元柔的牙印。

    孙魁安静的看着她的动作,温柔的亲吻她的,问:“……来O市前你在A市?”

    把自己兴趣的科目上了个遍,元柔最终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方便她“监守自盗”。

    她喜孙魁的汗味,呼的味,颌残留的剃须保的香味。

    但谁也不想起来,元柔能从背后受到他的温和心,她抓过他的大手,在幽暗的房间里,帮他挑指甲边缘的刺。

    元柔将胳膊探,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就是A市太发达了,信息通太快……”

    人们就会施以同的目光,无视掉她不肯参加室外活动的行为。

    元柔就会跟电视里面学着说:“老病了,歇会就好了。”

    就像女孩回家卸了妆,随意的把发挽起来一样,惬意极了。

    人类很有意思,只要她一呕血,无论她说什么,别人就都不会反对了。

    孙魁摸了摸脖颈,黏糊糊的,不知是他的汗还是元柔的

    元柔缩回翅膀,红睛微眯,尖尖的耳朵立起,这让她觉很放松。

    孙魁听了她上大学的心路历程,有些哭笑不得。

    她念大学的,就是住宿舍里不方便吃饭,连个冰箱都没有。

    多亏了那些心术不良,总喜对女大学生手的蠢货们,她才能每天都面神清气

    有的时候太忙,孙魁就糊着刮,经常把颚刮

    孙魁上的小,对元柔来说就像掀开了一角的珍馐,让她饥辘辘。

    同时又有些小遗憾,他要是认识学生时代的元柔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