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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捡小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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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小巷时,艾维斯知自己遇到麻烦了。

    战争结束一个月,宵禁终于开放,最近一段时间城中治安状况恶劣。敢于从这条黝黑、没有安装路灯的小巷走夜路的人相当少,在这个雨的夜晚尤甚。但因为贪图抄近路的方便以及稀落的人量,艾维斯依然选择了这条路线——毕竟当别人的不便恰好是你的便利时,何乐而不为呢。

    毕竟血鬼又不必担心夜间歹徒、黑暗与雨天。

    但是现在,艾维斯遇见了自己的麻烦。走到巷的三分之一时,他闻见血味。雨的气息麻痹了嗅觉,以至于当他闻见味睛也已经看见了麻烦本,让虚无的想象变得相当像化。

    那是个小孩,藏在一个篷车方,在黑暗的雨夜里脏得看不男女,但气味告诉艾维斯他在血。那孩看见路过的大人,犹豫了一,缩回了原本想要伸的手。

    这个动作让艾维斯想到一些浪的小动,饥饿、寒冷,但是因为状况太差反而本能地避开路过的人。那孩一样的事,他把自己缩到最小,放弃求助,转而想要竭力避免引起过路者的注意力。

    既然公民们(包括艾维斯)把大量税款贡献给福利院,那么这么小的孩就不该一个人着血在黑暗的雨夜里呆着。显然福利院或者这孩的父母,两者中间至少一个失职了。

    看来今天想要节约时间的选择最终会浪费更多时间,艾维斯走到那孩的面前,蹲。如果放着这孩在这里不,黑暗、寒冷、与可能现的居心叵测者,每一样对他都是要命的威胁。

    小孩又往里缩了缩,但他没地方可躲了。

    “孩,你的爸爸妈妈呢?你住在哪里?” 艾维斯将伞撑在篷车外,尝试给他找个去

    小孩摇了摇。过了一两秒,大概意识到动作的匮乏,他小声说:“先生,我妈妈死了,我现在住福利院。”

    现在艾维斯意识到他的失误。这是个小女孩,不是“他”,而是“她”。他对勾起这孩的恶劣回忆到抱歉。

    “这里离那边不远,如果你迷路的话,我送你回去,好吗?”

    “不。” 拒绝来得斩钉截铁,她看起来凝聚了一勇气,“我不要在那里!他们骂我妈妈,还打我。您把我放在这里吧,我是大孩了,不会有事的。”

    听见一个看起来多六岁的小姑娘义正严辞地宣称她“是个大孩了”不那么荒谬,只让人心生怜,想笑,想要呵护这式的勇气。

    艾维斯看了一那孩血的额,她的发被雨打得漉漉的,贴在脸颊上。现有的况表明她大概没说谎。这让艾维斯对于把她送回福利院带了一些迟疑。

    也许应该明天再决定。至于今晚,他向她发了邀请,“天气太冷,在这里过夜会冒的。” 艾维斯试探着说,“要去我家过一夜吗?明天一早我们来决定你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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