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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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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普森太太在后喊:“亲的,你去什么?不吃意面了吗?”

    约翰急切问:“路易斯!新作品你有想法了吗?什么时候能给我?”

    《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作为短篇小说,约翰是打算把他分成三期刊登完的。等这个故事刊登完,他们报纸怎么办?

    乐景慢条斯理地说:“为作家,就是要不断推陈新,不断突破自己,如果一直写相同的题材和剧,很快就会被读者抛弃。所以我永远不会写同一题材的作品。”

    乐景随手拿起一封信拆开,刚看了开就脸古怪起来。

    约翰突然觉得一阵发麻,他这次究竟发掘了一个怎么样的怪啊!

    他喜的女神喜乐景,他喜的作者,还是乐景。

    刚结束球训练汗浃背的乐景的刚回到家,玛莎就对他说:“约翰先生正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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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路易斯先生:

    乐景还真有了个想法。

    汤姆绝对不是唯一一个给乐景写信的书迷。

    您好,我叫汤姆,住在布鲁克林大上,是您的书迷……”

    《孟松小说报》在平均销量只有两三千份,考虑到一个家只会订一份报纸,也就是说《孟松小说报》的受众大概有六七千人。

    “不吃了!”汤姆也不回说:“我要给路易斯先生写信!”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坐不住了。

    但是这手狗爬字,别无仅有,乐景可太熟悉了,毕竟同学那么久,汤姆的字又丑得别一格。

    编辑室的编辑们都目瞪呆,简直怀疑自己在梦。就连一手挖掘路易斯,认为他未来一定可以成为扬名全国的约翰此时也是惊诧不已,心澎湃。

    约翰皱着眉,恨铁不成钢:“那你可以写其他类型的冒险故事啊!故事……这都是女人才会看的哭哭啼啼的玩意儿,以你的才华写这没营养的小说实在是太浪费了!”

    当然,他绝不是打着和作者近乎后,好让作者给他剧透的想法,嗯,他只是有好奇路易斯先生接来的文章安排,他作为资读者,可以就此提有建设的意见!

    他单知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个好作品,但是他绝没想过《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能在刊登的第一期就达到这样惊人的效果!

    约翰找他?

    他认认真真地在信纸上写自己这辈最工整的字

    看着信里洋溢的通篇彩虹,乐景心里有微妙,甚至有汤姆了。

    而在最新一期的《孟松小说报》发布后的第二天,编辑室收到了五十封读者来信,其中有45封信是《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

    乐景笑了笑,说:“新连载,我想写一个故事。”

    这孩要是知了真相,会不会失去生活的勇气?

    约翰错愕地看着乐景,机械的重复:“故事?”

    接来他打算挑战篇连载赚钱。

    约翰兴奋说:“颜,你看,这些都是寄给你的读者来信,足足有两百封信呢!”

    他不赞同的表,委婉:“既然《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很受迎,你为什么不继续推其他系列的作品呢?新文完全可以写乞丐变王嘛!”

    ……太惨了吧。

    当然,汤姆在国是一个大众名字。

    一个刚来国不过四个月的15岁东方少年,能用非母语写这样受他们国人迎的作品,这份才能说的上罕见也不为过了!

    他抱起装着读者来信的箱就冲了去。

    他要作为路易斯先生最初的粉丝,让路易斯记得他!

    来信人叫汤姆。

    而在第三天,《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增加为八十封,在一个星期后,《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达到了惊人的两百封。

    在《孟松小说报》创刊的十年里,这现象称得上绝无仅有也不为过了!

    是来告诉他读者反馈的吗?

    第27章 清末之吾辈自由(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