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煜在翁府过了三天生不如死的日,失魂落魄地回了。当夜徒衡骞又去了安乐,毫无意外地发现了他上密密麻麻的痕,顿时火冒三丈,像只暴怒的小暴龙,将整个安乐闹得不得安宁。
“贱人,才离几天就去偷男人,就这么耐不住寂寞,呃?”徒衡骞双手扼住翁煜的脖,越收越。
“呜嗯嗯!~”翁煜满脸涨红,双手不停地在徒衡骞的手上抓挠,企图拉开他掐住自己脖的手,烈的窒息让他的力气越来越小,瞅着就要背过气去。
“骞儿,放开他!”徒衡毅一走安乐就直面了这一幕,立刻将他扯开,“你什么呢?”
“皇兄,你问问他,这贱人自己了什么?”徒衡骞狠狠瞪了一翁煜,恨不得把他吃去。
翁煜摸着脖不停地咳,他的衣服被徒衡骞扯得凌无比,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前两颗圆的房上全是男人的手印,颜浅不一,右侧的破了一块,结了一层褐的痂,像一幅珍贵的绣品上打了一个难看的不定,大侧布满了青青紫紫的手指印,间的那还漉漉的,中的红得厉害,外翻在缩不回去,一看就是被过度使用过了,凡是一副遮盖住的地方几乎都有暧昧腻的吻痕,如玉般白洁的肌肤上几乎没剩一块好。
徒衡毅扫了翁煜一,不怒反笑,:“母后这几日过得颇是彩呀!”
翁煜害怕地抖了抖,比起徒衡骞这样直来直去的暴怒,还是徒衡毅的笑里藏刀更让他害怕。
“我....我......”
“父皇刚去了没多久,母后就这么寂寞难耐了么?告诉朕,是谁?”
翁煜抓衣襟,轻轻摇了摇,拒绝回答,他在自己家里被亲生父亲和弟弟,这要怎么说得呢!
“你......”徒衡骞见他还暴毙这夫,扬起手臂就要甩他一个耳光。
“别动手动脚的,朕是这样教你的吗?”
“皇兄......”
“看样母后是不肯说了,到底是不肯说,还是母后自己都不知呢!这样的这几日在外必定是挨了不少饿吧!说不定逮到哪个阿猫阿狗就迫不及待地骑上去了,那的确是说不个名儿来。”
“我,我没有。”
“那您偷得到底是勾搭上了哪家的野狗?”
翁煜只咬牙关不说话,大不了就是一死,这样污秽的贱命死与不死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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