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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胡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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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四章:胡

    锦魁在办公室里一直坐到天亮,他给冈司的那四名手安排在了市中心医院最好的病房里,多少钱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一定要赢得这一场战争,这一场战争他如果赢了,帮的实力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就有可能一举壮大去,把斧帮和光党给吞并了。

    实际上不光林昆有统一南城区的野心,锦魁也有,除了锦魁之外,斧帮的老大李富和光党的老大张磊,他们哪个没有这个野心?只不过平常大家都习惯相安无事,你赚的你钱,我赚我的钱,大家伙实力都差不多,谁也不当鸟第一个站来挑事,除非哪一方的实力突然大起来,大到占绝对优势的地步,否则没有人愿意冒险当鸟。

    不光是南城区,也包括整个中港市,甚至全华夏各地的黑帮派都一样,平常看似平静的地世界,实际上往往埋藏了这座城市里最大的野心。

    帮派之间的斗争不打响则已,一旦打响了那绝对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浩劫。

    锦魁在他的办公室里吃过了午饭,叫上了秘书陪他去,他的秘书叫胡,胡在中港市的上绝对算得上是狠人一枚,当大哥的边往往都有一条恶犬,过去被林昆灭了的疯彪有‘豺狼虎豹’四条恶犬,而锦魁只有胡这一条恶犬,胡平时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锦魁把他隐藏的很好,偶尔面,必定会替锦魁摆平大事。

    有好事的人曾拿胡和疯彪手的四条恶犬比较,得的结论是,锦魁的这一条恶犬,比疯彪的四条恶犬加到一起还要‘恶’,恶到什么程度还不好说。

    锦魁平常外,只会带普通的小弟,一般会带五到十人,除非遇到了大事,才会把胡给叫来带在边。

    胡今年三十多岁,也就一米七的个,凹鹰鼻,相貌凶狠,肤天然的古铜材算不上有多健壮,但会给人一很有爆炸觉。

    胡的过去是一个迷,有说他是和尚,受不了寺院的清规戒律,从佛门中叛逃了来,了一个恶贯满盈的和尚,但却从未见过他的上有戒疤;也有说他的过去是一个士,同样是无法一心念善,被逐门,凭借着手上的功夫,在这世界里打了一番天地。

    当然,关于胡的过去说法还有很多,也有说他过去是杀手的,也有说是军人的,也有说他的过去是一名跨国归来的尖雇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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