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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她在京师时听得此条例,便已觉不适,见了,更意识到弊端过甚。

    这些一把年纪没能娶妻的男人,除却有残疾者,便多半是些懒汉之,或是品恶劣,这样的货养活自己都成问题,究竟何来的资格娶妻?

    还有那幅将人娶回来就能随意打杀的姿态——

    衡玉压着心翻涌的怒意,看着男人:“你有句话说错了,她既已嫁给了你,便不再是贱籍之,而是良民。”

    这就是朝廷所谓的大赦,依照规矩良贱不可通婚,此番大赦则给予了贱籍女嫁给良人则可销去贱籍的恩典。

    可于前的女而言,这当真是恩典吗?

    “就算她沾了老的光成了良民又如何!”男人毫不畏惧地:“难不成我打她两,她还能去官府告我?”

    见围观者越来越多,十分享受这关注的男人越发得意忘形,弯一把揪住女发,迫她抬起来,问:“你有胆去官府吗?妻告夫,那可是要坐牢的!”

    女咬着牙泪,看向衡玉的方向,轻轻摇了摇底有激,更多的却是绝望。

    衡玉明白,这位娘是让自己不要再多此事之意,因为她很清楚自己逃不掉,甚至本没敢想过其它。

    丈夫打妻,旁人无法手,妻不告则官不究。

    但妻告夫,即便属实,却也要徒两年。到来可能丈夫只是挨上几板,被打的妻却反倒要坐牢。

    说白了便是——是,你丈夫打你是不对,你大可以去告他,但告了他,你自己需得坐牢。

    所以,什么被打可以状告丈夫本是形同虚设,立此条律法者是自相矛盾,不慎疏漏吗?

    不,立法者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他们比谁都要清醒而虚伪。

    但这于女而言不公的荒谬条例,却是清清楚楚写在了大盛律上的,甚至没有任何空可钻。

    “还是别人家的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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