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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年前,顾珩生在某个鱼米之乡,生母是位豪门千金,与其父私奔生他后的第四年就辞世,此后他的父亲酗酒成,终于在他十五岁那年,追随母亲而去。

    他被好心的林警官夫妇收养,过上一段幸福生活,但好景不,林父因公壮烈牺牲,林母一病不起,他只好带着他们的独女林如意来投奔苏家。

    听起来像是灰姑娘。

    我歪看他,睫微微颤抖,搔得我心里酸酸的,脱:“别哭呀,你以后就把苏家当……”

    “我没哭,”他冷冷打断我,“我又不是你。”

    好心当作驴肝肺,我收起怜惜,靠回椅背,用脚踢了踢他的小腹:“那如此说来,我苏家是你的救命恩人咯?”

    “……对,”黑笔在纸上画线条,他看也不看我,“得谢苏先生,肯钱为阿姨治病。”

    一诚意也无,我冷哼一声,却不以为忤。

    寥寥数语,尽其小小前半生,比之秦先生,我觉得他更亲密,这是我一次完全了解另一个人。

    人活着,总要有一段关系由她主导掌控,尤其我这在懵懂间就被盘剥得一尊严不剩的人。

    因而我抛晦涩的数学题,转战顾珩的人生,比如喜什么颜,什么天气,什么,我恢复到母亲送我小灰狗时候的,神采奕奕等待他的答案。

    等到的却是“我讨厌紫,讨厌雪,讨厌甜”,他看着我,让我以为一句会是“更讨厌你”。

    条件反踹了他小腹一脚,奇怪的觉,没等反应过来,顾珩面,隔着丝袜用力握住我的脚踝。

    那是……他的

    听说通常被踹到此男人都会暴怒,顾珩虽然还算不上男人,但见其底的沉之,我终究没追究他与我唱反调,悻悻:“我猜你讨厌冷气,是被冬天冻怕了……”

    “你倒也有聪明的时候。”

    他的里绝没有赞扬,而像藏了一把匕首,好像我才是害他沦落至此的罪魁祸首。

    我退缩了一,他很是格地拽了一把我的脚踝,我扶住他的臂膀才不至于跌倒。

    太过分了,我怒气冲冲:“放开我!”

    他无视我的挣扎,不不慢:“那是一个很冷的冬,酗酒暴力的男人把我锁在冰库,整个冬天我只有一件别人捐助的旧衣,破破烂烂,本不抗冷。

    “我梦见母亲温的怀抱,她轻声为我唱儿歌,一睁却只有漫天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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