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旗袍穿在孟婉秀
上意外合适,玲珑
段,肌肤赛雪,
藕臂白得晃
。她的
仿佛天生不该藏
普通的袖袄里,合该由旗袍裁剪
来。
只是旗袍的主人总低眉顺
,有些怯懦。故而,尽
孟婉秀
材
好,远赛过其他女人,也没能将旗袍的优雅与媚而不俗穿
味
。
孟婉秀眉淡秀,
睛如盈盈一痕
,
相偏古典
人,温婉端庄。
可这样的相,放在时
来说,
则
矣,却毫无灵魂,不够时髦,也不够新派。
她不习惯穿旗袍,也不喜。不过这是傅羡书
一次带她来上等舞场,他让她穿,孟婉秀隻好听话。
傅羡书是她的未婚夫。
两个人婚约定在傅羡书十二岁那年,那时候,孟婉秀也方才九岁。
孟家是书香门第,祖上过状元郎,在无锡是有些名望的,与傅家世
。
孟婉秀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合名,温婉灵秀,知书达礼,因此很得傅羡书的母亲
心。
两家父母作主,定了这桩婚事。
以前讲得好听,她与傅羡书是金童玉女,门当对的好亲事。可现在
变了,这样的婚约改名叫“父母包办”,是“封建”的,跟孟婉秀这个人一样,
不时髦,
不新派。
这事放在任何男人上都无足轻重,但不该与傅羡书挂上钩。
他留洋五年,知识渊博,讲外语没有一丝音,回上海不到半年,就将傅家原有的纺织厂扩建两倍,又在最豪华的地段盘了个绸缎门面,专
上等人的生意。
孟婉秀不懂商,只是听傅母有话学话,讲纺织叫轻工业,
不成大气候,傅羡书并不满足于此。
让路边的小叫形容傅羡书,那也是现在新文化尖尖上的人,怎么也不该跟“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旧词挂上钩。
她的存在,对于傅羡书来讲,就是个笑柄。
孟婉秀不明白,他为什么带她来这场合。
他放她坐在黑丝绒沙发上,给她了杯白兰地。她不敢喝,并拢着膝盖乖乖坐着,像个
合
的玉雕像。
他在谈正事。
她不懂,就沉默。
侧的傅羡书,穿着
括的黑
西装,肩宽得像
的山,看似英俊风
,
边
着温和的笑,可黑漆漆的
睛锋锐又凌厉。
他好讲话,也不好讲话,晴不定的,谁也拿不准他的脾气。
孟婉秀更拿不准了。
他谈生意,讲令人会心一笑的幽默话,信手拈来,风趣横生。可到她面前,傅羡书又好似有说不尽的恶毒话。
他总在嘲讽她。
讽刺她保守,讽刺她不识字,讽刺她总是死气沉沉得像个木偶,万事都听辈的话,让她往东,就绝不敢往西。
孟婉秀就算真是个木偶,也受不住他的话,一低,
泪就扑簌簌坠
来。
傅羡书尽了恶兴,又会撂一句“连哭都不敢哭”的话来。
他让孟婉秀清楚地知,自己对她是有多不耐烦,有多厌恶。
他这样的嘴用到生意场上也很有效用,来跟他谈生意的人很快就意识到这个年轻人才俊不凡。
孟婉秀坐在一旁,虽然听不懂门门,不过她能听得
,这场生意谈得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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