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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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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再加上一个气质斐然的裴煜,几乎引起了全校颜狗的轰动,篮球场边上也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

    “脸也红了。”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打。

    整个篮球场静默了一瞬。

    秦昭咽了咽,刚才他对偶像纯粹的敬仰之就要变质了。

    “煜哥,投个篮试试?”

    三人一齐朝篮球场走去。

    裴煜假装什么都不知,把球捡了回来,还给了秦昭,默默地转朝教学楼方向走去。

    裴煜被挑衅得最惨。

    王一衫把篮球抛到了裴煜手上。

    “谢谢,但我不太会。”

    坏就坏在他第一次接篮球是在米国当换生的时候。

    王一衫艰难地开

    他是吃了什么熊心豹胆才有如此勇气在秦哥朝他偶像献殷勤?

    “我还有作业要写,先回去了。”

    “他耳朵是不是红了?”

    秦昭是槐城一中的校草级人,五官凌厉,格嚣张;王一衫也属于光健气型的帅哥,两人平时走到一块就能引全校大半女生的目光。

    一秒男孩动了。

    毫无疑问,他们这隻临时组建的队伍被对方血了。

    “打球吗?”

    听说打篮球能?除了特别擅开盖就几乎等于手无缚之力的裴煜非常乐意试试。

    其他华国学生可能还听不懂黑人的土着英语,语言学习能力异常优秀的裴煜准地在脑海里翻译了他们每一句“dirty talk”。

    回忆完不堪回首的往事后,裴煜觉得自己手里那颗篮球意外地沉重。

目前这个阶段他们本就没有来往啊。

    “好。”

    秦昭终于在他偶像面前说了第一句话。

    然后在离篮筐少说还有二十厘米的地方落

    是正对着偶像说的,啊啊啊——

    抱着篮球的男孩站了很久,久到秦昭都要怀疑裴煜是在计算抛线和受力分析了。

    上辈裴煜也不是没打过篮球,毕竟是这么大众化的运动,他完全没接过是不可能的。

    一颗篮球准地朝着篮球框飞去。

    “那我就随便玩玩,你们不用在意我。”

    所以当米国佬打算和华国学生来一场篮球对抗赛时,裴煜被拉来救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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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米八三,骨架也不小,在华人学生里算得上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话还没说完王一衫突然哽住了,他连忙转,果然看到他们秦哥面不虞,浑散发着低气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