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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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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莫浩东,廿六岁,是报社时事评论员。不对!我该纠正一--我曾经是一个时事评论员。直至现在,我仍然不大愿意接受我不再是时事评论员这个事实,我实在太留恋这份工作了。

    不过,昨天,那个胖胖的老总把我叫他的办公室,对我大发雷霆:「阿东,我今次真的帮不到你了!你昨日那篇评论,得罪了那个地產大王,他请律师发了封律师信给报社!」

    我听到老总的话后,实在捺不住,于是我立刻反驳说:「你昨天也说我的评论闢,还说是一针见血的!」

    老总脸上一阵铁青,凶的说:「不要再跟我说废话了!老闆现在已经把事解决了,不过,他要你今天之写封歉信向地產大王歉,而且,老闆说你不太适合写评论。这样吧!不要说我不为你着想,我已经替你想过了,阿权会在月底离职,你替他的位置写鬼故吧!」

    写鬼故!不是吧!我是一个专业时事评论员,对于神呀鬼呀这类东西一向都採取否定的态度,现在竟然要我写鬼故,这件事对我来说简直就荒谬绝!我立刻向老总提抗议,可是老总却说:「阿东,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写鬼故,二是自动辞职!你自己选择吧!」

    于是,我便无奈地「选择」了写鬼故。没办法吧!小人总要为五斗米而折腰。

    事业失意,总还算是得意吧!当晚,我带着极度落寞的心,回到我那位于埗的住所,准备找我那个可的同居女友阿米诉苦。

    我走,大声叫唤:「阿米!」可是她并不在客厅里,大概是在睡房里吧!

    走睡房,房不堪,不是被爆窃吧!

    我环顾四周,房的电视机、音响等,一件都没有缺少。我再查看所有屉,那些贵重的东西,也全都没有损失。我正在疑惑之际,看见凌的化妆桌上放着一个印有蜘蛛图案的鲜红信封,信封上写着「阿东」二字,我认这是阿米的字跡,我隐约觉到有甚么不对劲了!

    我打开信封,信写着:

    阿东:

    跟你在一起三年七个月零十六天,我觉得自己已经到了极限!阿东,你把我们的家到污秽不堪,我每次也只是说你几句。你穷,我又从来没有嫌弃过你!你之前与旧女友纠缠不清,我虽然很生气,可是我最后也原谅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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