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清歌活了十六年,一次见到世人
中所述的「妖」。妖,即是非人之
幻化成的
怪。大多数的人们称其为妖孽,因多数妖
恶、喜作祟,也有一类过于神秘
大,被
份百姓崇拜,视作鬼神。从前听
娘说故事,都说妖怪丑恶,或是三
六臂,或是张着血盆大
……却不曾想,会是
前这位
得不可方
的少年郎。她就觉得琥珀过于聪慧,原来是修炼成妖的。「琥珀……不,朗夜。」孟清歌组织了一
语言,困惑
:「你既是妖,为何要随本
回府?就不怕本
请
士来捉你?」朗夜听罢,面
无波地回答:「你对吾有救命之恩,吾是来报恩的。」当然,他不会告诉她其实他对她一见鐘
,不想离开她。人类很厌恶妖族,他知
的。就算是作为贱
被她使唤,只要能在她
边待着,他也甘之如飴。论
之一字,自古妖族都比人还要执着。一旦
上,就无法回
了。孟清歌听朗夜说是来报恩的,都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了。「你方才救了本
一命,如今这恩已报,又当何如?」她问。闻言,朗夜皱起了好看的眉,一本正经地说:「师父曾言:『滴
之恩当涌泉相报。』吾愿以
相许,作为
僕跟在公主
边。」「以
相许?」孟清歌扶额,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被一隻狼妖以
相许。思索了片刻,她不确定地问:「你真想待在本
侧,不想自由了?」「清歌这是在赶吾走?」朗夜问,
底
的失落。她讨厌他。孟清歌到底是心太
,见他这可怜兮兮的模样,有些于心不忍。「你不想走就别走了,本
不赶你。」「此话当真?」朗夜
前一亮,孟清歌彷彿能看见他在摇尾
。「本
说话向来说一不二。」语毕,孟清歌有些尷尬地说:「还有,你日后别再直呼本
名讳,同其他人一般叫本
公主,听见没?」「是,公主。」朗夜几不可见地勾
。只要她愿意留他在
边,要他
什么都行。孟清歌上
打量了朗夜一番,皱眉
:「你以后便以贴
护卫的
份待在本
侧,切记不可在外人面前现
原形。还有,赶明日得叫人替你
些衣裳,总不能赤
着
见人。」「是。」朗夜恭敬頷首。作为狼妖,他并不觉得
着
有何不妥,但既然她不喜,他就穿上衣服。这一夜,孟清歌喊来
人收拾满屋
的狼藉,又打
了朗夜的住
,一路忙到五更,索
不睡了,洗漱一番直接让人准备早膳。「公主,您没事吧?都怪
婢护主不力,请公主责罚!」红玉一觉醒来,听人说昨晚公主遇刺,恨不能搧自己几个耳光。昨晚也不知是怎么的,她和翠玉一觉到天亮,外
怎么吵闹也不见醒,今日甚至还起晚了。
「无妨,本已命人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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