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祂!我想应该是祂没错。」
陈魂铃仔细比对照片中那个发过肩的年轻女
,档案上是这么写着:
胡铃铃。生日期:民国55年2月17日。
:162公分,
重:53公斤。失踪日期:民国72年8月中。发现时间:民国73年5月26日。
据报告记载:她是在
班途中失踪的,家人失联24小时之后随即报案。当警方找到她的时候,已经是一袋袋被肢解的尸块,遭人丢弃在「11号」公路旁的山涧,发现者是一名骑脚踏车上山运动的学生。
「喂!大熊,是在说你耶~」王勉开玩笑的说。
方大能啐了一声回答:
「啦~那时候我又还没
生!」
「你们两个不要吵啦~让我专心看完。」
陈魂铃转过来瞪了他们两个一
,他们俩吐了吐
,才又安静往
看去。
整个侦察的过程就略过不看了,最重要的是兇手是谁?有落网了吗?没想到,这个答案竟然是肯定的!
兇手已于发现尸后的两个月
逮捕归案,是她以分手的前男友,也已被法院判
死刑,于民国85年3月三审定讞,全案终结,兇手在隔年正式枪决伏法。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已经结案的案件囉~」王勉说。
这他们三个人可疑惑了:既然兇手已经抓到了,也已经枪决死亡,祂为何还在人世间
连不去?甚至附
在方大能
上,要他替祂找寻兇刀。
方大能想了想,说:
「会不会是那把兇刀还没找到?」
王勉重新看了看档案回答:
「不!报告上有记载:兇刀被丢弃在「11号公路」当中的某路段,警方在抓到兇嫌后就找到了。」
方大能继续猜测:
「还是其实那把不是真的兇刀?」
王勉再次摇
否认:
「不!据报告上的法医鑑定,是那把刀没错。上面也确实验
被害者的dna。」
「还是」方大能再猜:
「或许祂要找的是那把把祂分尸的刀!」
「不!这上面也写了,那是把屠刀。他前男友是个杀猪的屠夫,用那把屠刀杀了、并将她分尸。」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祂到底要我们帮祂找什么!?」
方大能陷一阵惊慌,他可不希望再被祂给缠上了。反倒是陈魂铃一片冷静,因为事
只有两
可能:
一是,警方真的忽略了,兇刀另有它。一是,祂记错了,更甚至祂忘了!对一个在世间漂
十多年的灵
来说,这段时间
的足以让祂的记忆被消磨怠尽了。
「什么!?」
方大能和王勉两人听了陈魂铃的猜测,不禁面面相覷。
警方犯错事小,如果是祂自己记错了,那方大能不就是白受罪了吗!?
无论如何,一定得清楚才行!!
「我看还是把祂叫来对质吧!」王
勉提议说
。
他的话顿时让方大能吓白了脸,惊叫:
「什么?一次不够,还要再来第二次?」
陈魂铃安抚他说:
「放心好了!有我在。我只是叫祂来釐清真相而已。」
于是在陈魂铃坐镇,祂从「置灵袋」
了来。当祂得知兇手已经伏法的时候,竟然呆掉了。直到过了好一阵
,才有办法传达意念给陈魂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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