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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生活ri志 第105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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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不过别的同事,就只能一辈当个人。

    千难万险拿回自己的卖契也不是结局,最要是去官府消除籍,回归良民份,不然赎赎了个寂寞。

    最后这一步,也未必就比赎来得简单轻松。

    很多人赎到最后,人是得到自由了,攒了大半辈的钱也所剩无几了。

    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图什么?

    沈丽姝认为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除非彻底走投无路,否则都不应该轻易迈这一步。

    看她愿意跟她聊贞娘的事,不着痕迹的松了气,接着摇苦笑,“我也是这么劝贞娘她继母的,不喜这孩,远远打发她工就是了,我帮贞娘找个规矩大的,吃住都在主家,不用回去碍她娘的,领了工钱还能帮忙养弟弟,这么个年,也就可以说亲了,到时候嫁了人,又能妨碍到她娘什么?”

    “可这王娘咬死了卖,偏贞娘亲生爹娘都不在了,她是名正言顺的母亲,要打要卖,她一个人说了算,我们外人也没法。”

    虽然也同贞娘的遭遇,可提起那位王娘法,言语中也难免带着几分司空见惯的云淡风轻,很显然,但凡那王娘不这么狠心非得卖了继女,而是准备压榨几年,拿走贞娘的工资,再简单把她嫁去,都不会来打抱不平。

    沈丽姝可听不得这话。

    在沈家安稳日过久了,边全是无条件支持合并纵容她的兄弟妹和辈,以及算是顺风顺的创业经历,让沈丽姝险些忘了这个时代的本质。

    封建社会,再多的温和岁月静好,也掩盖不了它那吃人的一面——当父母的,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如何待甚至是发卖儿女,都没有人能阻止,这是真实存在的吗?

    是的。

    为父母就有绝对的权威,别说待买卖女,或丢弃或打杀,都未必会追究法律责任。

    沈丽姝不由得又想起了育婴堂,面试李娘的时候,她对这个话题兴趣,好奇多问了几句。

    李娘说据她所知,汴京大大小小的育婴堂有几十家,官府和私人筹办都有,但私人育婴堂孩更多,因为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之风,他们只收有疾病,或是遭遇实在无力扶养,或是父母辈皆亡故的孩童。

    那官府督办的育婴堂也是最好的去,他们定期组织领养活动,偶尔有些好心人从那里收养义义女。

    这大多都是富贵人家,不缺一饭吃,纵然有残疾,领回去也不至于苛待,就当是善事,毕竟那些夫人小们定期去寺庙香供灯,其费可养一两个孩多了。

    只是官府虽好,却不是人人都能去的,那些没病没灾,单纯不想养孩、尤其是养女婴的狠心爹娘,怕被官府抓到治罪,一般将孩丢私人育婴堂就跑了。

    这甚至还算是负责任一些的,更有嫌半夜去育婴堂丢孩都费事的,草席一裹随意扔去荒无人烟的角落,等着野狗把他们叼走。

    尽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这事仍然屡禁不止。

    私人育婴堂的现,拯救了许多本应生就被溺死的女婴和少分男婴,正是行善积德的好事。

    在育婴堂了好几年的李娘,心中自是念着前东家的好,言谈间透来的,也是积极正向的一面,比如他们育婴堂每年救了多少无家可归的孩童,东家费了多少银钱为他们遮风挡雨云云

    沈丽姝乍一听也觉得不错,这不就是孤儿院?

    她熟,大学每年还组织去孤儿院敬老院义工的活动,她也参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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