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那名少女的?
项茂树只记得,等回过神来后,自己总是无意识的往街底的书店「骤雨」走去,看着少女阅读书籍的侧脸,心脏忍不住狂,又在看着少女离开的背影,
到心脏被
掐住。
亚麻的
发
及腰
,抓起一綹系上红
缎带,
棕
的
珠带给人一
沉稳和温柔的
觉,樱红
的
小巧红
,纤细的
材看似柔弱,但
直的背脊却又透
她的
毅。关于她的一切都是那么惹人怜
。
少女的名字是庄夏,是这个城市中最有钱的商人之女,不是可以随便攀谈的人
,更不是他这个邮差小弟可以亲近的。因此他必须放弃,在自己还没
陷以前。
但他明明知,却又在每一次看见她的时候,越陷越
。
如果喜上庄夏
就像陷
一潭池
,那他早已
沉溺于其中了。
***
项茂树的早晨是从送报和送信开始的。
「早!这个包裹要麻烦你签收喔。」「谢谢你啊,茂树。唉呀,这包裹居然那么重,辛苦你啦!」
「今天是最后一份啦,还要订报的话记得去续订啊!」「瞧瞧我这记,每次都要茂树你提醒,谢谢啦!」
「茂树啊,今天有我的信吗?求职信寄好久了都没结果,我好担心。」「今天没有喔,希望你的录取通知明天就会寄来!」
因为这份工作,项茂树认识城里的每个人,遇到谁都可以寒暄几句,他也是对居民们的订报习惯、收信状况最了解的人,是个受大家重用和喜
的邮差小弟。
他从十三岁开始这份工作,现在已经十八岁了,正是容易陷
恋
的年纪。
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他会认字,也不讨厌阅读,虽然速度很慢,几年来也读了几本名着。街角有间叫「骤雨」的书店,店
名叫徐透,在开书店以前是
邮差的,是项茂树的前辈,即使之后换了工作也很照顾他,经常让他在书店避雨或喝个茶
,推荐他几本书,教他不会的生字,同时也不放过有免费人力可用的机会,时常让项茂树帮他整理书架或撢撢灰尘。
项茂树一开始只当是等价换,收了别人的好
就得
什么偿还,也念在对方帮了自己许多忙,才会愿意在灰尘和书页的霉味中帮忙打扫,但自从在这里偶然见到了庄夏
后,他自愿帮忙的次数便增加不少,常常自告奋用的要求「加班」。
第一次见到庄夏,他便
受到她有压倒
的存在
,仿彿她一走
来,所到之
便开满了
朵,
上有
好闻的香气。
有钱人家的大小果然都会
香
啊。
并不是刻意去闻,只是那香气时不时的飘过来,让他不得不闻。那香气不只是化学的味,还
着自然的芬芳,可能是她本
散发
来的味
就是香的,再和着香
和洗发
的香味,合成一
不可思议的味
。
更正,有钱人家的大小果然连味
都和别人不一样啊。
庄夏不像其他客人,总是把书拿起来又放
,犹豫了很久还是没带走任何东西,或是站着把整本书看完,便放回架上离开,只是想图个免费故事。她很认真地挑选书籍,先是抚摸书封和
页,
受材质的
,再翻开享受里面的文字。
不有多喜
那本书,她只会在店
看到第一章结束,即使她有多么想知
后面的故事,她也绝不允许自己在免费的
况
多看其他
容。
「好的故事值得细细品味,我想好好收藏那些我喜的故事,如果在这里就把他们看完放
,那太不尊重这个故事和作者的心血了。只要是喜
的故事,我都会买回家好好品味。」项茂树听见她和徐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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