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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的一天:朝lo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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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向他。我犹豫地举起手来,朝着他摇了摇。上次和人告别是什么时候?

    他的双手还在兜里没拿来,拽拽的小男生的样。他,没有回话。我走了他才走。穿过小区,回家的路我越跑越快。他刚刚是不是笑了来着?好像是笑了吧。

    于是我们成了放学的固定搭。初中还是一个早恋会被说的年纪,更何况多得是舅舅的线想要告密。我和席眷一前一后发,在第二个红绿灯路才会“偶遇”。他带着我穿过城乡结合,给我介绍最好吃的一家炸柳,还有味的淀粉。零钱有限,他请我一次,我请他一次,谁也不欠谁的。我终于知之前每次上学他都会耳机听广播,大家都以为是音乐,其实是外语新闻。他说外面的世界有意思,以后想去看看。因为和我一起放学,他现在只有上学的时候会听了。

    “不过家务的时候我还是会听英文歌的,”他说,“没差。”

    “你会家务?”

    舅舅说男生都是不会家务的,都是因为他我,所以我在家需要负责的家务都非常少而且轻松。

    “当然,”他意外地看了我一,“家务不都是男生的吗?”

    “我想和你结婚。”我脱。当时年纪太小,想的又少是这样的。

    他瞪大睛,接着整张脸都涨红了:“别说七八糟的话。”

    后来我还见到了他妈妈,还有他们家的炒货铺。被他妈妈叫住的时候,他有些不愿。

    “天佑,你去哪里?”她拦住我们。

    “送同学。”他的话还是那么少,不耐烦的样

    “是你的同学啊。”她说,看向我,笑着摆手打招呼。

    我对她第一就有好,所以也笑着摇手打招呼。她看到我笑,就更开心了:“你看起来不太开心,要不吃好吃的开心一吧?天佑,你同学喜吃什么?”

    我茫然地看向席眷。

    “番薯吧,”他瞥了我一,“我们家番薯最好吃。”

    “好嘞!”他妈妈很开心地收拾了一袋来,递到我手里,“拿着。送你同学到家,注意安全啊!”

    “知了。”说得无奈,我却从他声音里听兴的意思来。

    番薯果然好吃。但是到了铁门,我还是把没吃完的大半都还给他。他的嘴角抿直了,但是固执地没有开

    “我很喜,但是带回家的话,家里人会问的。”我小声解释。

    “一袋番薯而已。”席眷不肯接。

    “家里得严,”我说,“你帮我保好吗?明天放学的时候,我们再一起吃。”

    他终于接过去了,转就准备走。我拉住他的手腕:“席眷,谢谢你。”

    他故作自然地耸耸肩:“没事。”顿了一,挥了挥手里的番薯,“快回去吧。”

    明明连铁门都没跨过,我已经开始想念他了。

    从一开始我就没抱任何侥幸心理,舅舅问我天佑是谁的时候,我死咬着牙没有开。天佑就是席眷的小名,因为眷命天佑,他妈妈找大师给他算过的。我从来不在床上喊这个名字,想到他的时候,我也不会自。我只是喜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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