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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016 我觉得那很好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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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没被发现。

    它跟其他笔一样在笔筒里,斜斜的立着,不一样的是其他笔都向右,它却向左(或者其他笔都向左而它向右)。

    找个石凳坐,解开人质的束缚,让它来透气。

    被踏烂的“尸残骸”被我用脚聚到一块,拿餐巾纸包起来。

    居然穿得绿绿,自命不凡的离群索居,好像以为自己除了写字还能什么其他的事

    但我估摸当时的自己没想这么多。

    所以笔尖,在自己的手背上试试——还是写不来。

    它碎裂成块。

    我把它扔到地上,起来,踩了一,两,三

    “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这么想过。

    ……

    你很容易看到它。

    也许我有偷窃的天赋,也许我只是运气够好——

    无声的绑架,没有目击者的碎尸,忽然回到失踪现场的尸碎块。

    我不假思索地拐走了它,不顾它的挣扎。

    我挟着我的“人质”,去了附近的公园。

    果然写不来。

    把它了文店。

    假设让现在的我分析,我也许会说这么是想要警示些什么,对其他的笔,也可能对我自己。

    但一切还没有结束,绑架与撕票只是我行动的前半。

    我想它是一定是个不良,是笔里的差生。

    我不喜不能写字的笔,不喜不能写字却打扮鲜艳的笔,更不喜它在笔筒里与其他笔之间的疏离。

 它也许是粉的,也许是绿的,也许又粉又绿,总之它很臭

    我过桥,上了湖中岛。

    落单的家伙向来显

    ……

    一只写不字的笔——

    我握着“尸袋”,回到绑架的案发现场,那间光线暗的大文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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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好玩就了。

    为了证明这我当时还拿起它在试笔纸上画了画——

    哪来那些狗理由。

    真是贱笔。

    果然是只废笔。

    反正它一定是独自倚在笔筒的一侧,有着明显的疏离

    公园有名字,叫宝塔湖。

    湖里有鸭,湖中有岛,还有坐桥。

    将碎成数块的尸连同包裹它们的餐巾纸一起,悄悄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笔筒里。

    一次完的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