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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囤粮记 第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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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铺里有粮,贼人惦记是理所应当的,可医馆怎么碍他们啦?”

    王崇远要没受伤,王宝兴当然不会关注城里医馆开没开,但儿一负伤,到延医请药一无所获,他便生不少怨言。

    “县衙从九月往后再不曾发过饷银,得亏咱家家底厚才让孩继续在官府卖命,听崇远回来说,有些家贫的同僚早就另谋差事了。”

    在县衙事听着风光,可除县太爷主簿这类有品级的官吏之外,剩都是普通人,为家里挣钱混个温饱而已。

    县衙发不饷钱,第一个月人们还能持,第二个月勉支撑,但到第三个月、第四个月,人们再也持不去,要么给大人家护院去,要么给人家账房去。

    毕竟他们在县衙事,总会有几分人脉在,所以谋个差事比寻常人简单些。

    崇远是持到最后一批才离开的,他上受着伤,持到现在已经算仁至义尽。

    王宝兴也说,事平定来之前不打算让儿回县衙了。

    他有自己的考量。

    崇远说过,因为发不饷钱,衙役和府兵还剩三成,他们县不时有土匪揭竿而起或者突然冒一群贼人,整副担压在这么上,此次儿不曾伤及命,可次却不一定这么幸运。家里就崇远一个成年的儿,小儿才十三岁不起事,崇远要有个好歹,对他家来说简直是灭之灾。

    所以,王宝兴决不肯再让儿回县衙。

    崇远一开始还犹豫,县太爷清正廉明,待他们这群手亦十分护,奈何各天灾人祸层不穷,他总想多些事报答县太爷的知遇之恩。

    当初他因为上没人,在县衙事许多年都不曾得到晋升,还是县太爷调来后他才有了一席之地,崇远从未忘记县太爷的恩典。

    但王宝兴在家说一不二,崇远即使心里不乐意,也不敢再回去。

    王宝山觉得二哥的对,他说:“你爹想的没错,要是其它衙役都走的差不离,你就算回去也不过是给土匪送人罢了。”

    王宝山一提到土匪就恨得牙,要没有那群人谋财害命,天赐怎么会死,他闺女又怎么会守寡。

    王崇远跟着去剿过许多次土匪,那群人从前大分都是良民,后来地里收成少,官府还要收赋税,家里支撑不住才纷纷落草为寇。

    这一分人只为糊,一般不伤人命。

    还有一分就是原先已经了许多年土匪的人,比起那不得已落草为寇的,他们更加穷凶极恶,抢完东西还不够,还要把人全杀掉。

    而且老土匪比新土匪更加狡猾,给官府带来的压力更大。

    当初许天赐父遭遇的就是这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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