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看到了一些评论,关于海关罚没资的事
,主角这
作是合法的,是符合那年代国家法律法规的,符合宪法的,而且国家有明文规定某类罚没
资的提货价格比例的,并不存在钻国家空
的行为。
文中多次写明,海关发票和放行条的。
只是这类罚没资,没有关系,一般人拿不到罢了。
主角的事迹,三月也是据一个老大哥的亲
经历写的,不存在胡
写的现象。
不信自己去查资料再来辩解。
要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东西,在某些同志们里都是钻国家空
,那你说,这世界还有哪一个东西能是
净的?
海关拍卖是后来改制以后的事。那个后文会提。
另一个关于主角的事业。
同志们要是认真看了,就知张宣要走什么路线了。此书,三月从来不写没用的
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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