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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之见:两次抄袭引发的参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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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孔之见:两次抄袭引发的参案

    --又有副标题曰:司迁抄得,我抄不得?

    --又有副副标题曰:老板好骗,秘书难当!

    湖北罗田周锡恩,字伯晋,名翰林也,之督鄂学所赏,为得意门生。

    之督鄂时,锡恩由翰林告假回籍,之游宴,必延锡恩为上客,推重其学问文章也。锡恩纳族女为妾,周氏宗族,多人控告,府县不敢究案,上诉至察使。时臬司为义宁陈宝箴(散原尊翁)亦相延重,推为学人,故周族控告,屡控屡驳,案不得直。又授意罗田县知县,与周氏名控诉者和解其事,伯晋之才人力可知矣。

    光绪十七年,之五十五岁,两湖书院行落成礼,八月初三日,为之寿辰,鄂中人士,属伯晋撰文寿之,通用骈文,典丽矞皇,渊渊乎汉魏寓骈于散之至文也。之大为激赏,祝文繁多,推伯晋第一。名辈来,之必引观此屏。时机要文案常州赵凤昌在侧曰:“此作似与龚定庵集中文相类。”之闻言,于暇时翻阅《定庵文集》,得《阮元年谱序》,与伯晋所撰寿文,两两比对,则全抄龚文者三分之二,改易龚文者三分之一,而格调句法,与龚文无以异也。盖阮芸台生平官阶、事业、学术、政治,设陆海军,皆与之相似,莅任设书院,刻书,门生满天,又为之最得意事。

    之阅竟,默然吁曰:“周伯晋欺我不读书,我广为延誉,使天学人,同观此文者,皆讥我不读书,伯晋负我矣,文人无行奈何,非赵竹君,尚在五里雾中。竹君博雅人也,厚我多矣。”

    自是日与周远,几至不见;竹君遂任有加。伯晋假满京,之无甚馈赠。值大考翰詹,文廷试第一。实则周锡恩写作冠场,阅卷大臣不敢列于一等,抑置二等中。盖鉴于抄龚文之故,均有戒心,恐惹分,伯晋可谓又被梅误十年也。因此之故,伯晋积怨之,恨赵竹君更为刺骨。

    伯晋刻《木芙蓉馆骈文》,刊此寿文。予友王青垞葆心,周门生也,劝其删去。伯晋曰:“《史》、《汉》有全篇抄人文字之例,何害?”

    ------我是信达雅的分割线-------周锡恩,字伯晋,湖北罗田人,著名的翰林之一,他是张之在湖北时取中的,(曾经)是张的得意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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