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都不是很有自信的女生。
噢不,准确来说,在国二升国三的那个漫漫暑假,不可摧如金刚石般的自信心被一个云淡风轻的微笑给毁了。
很奇怪,通常小时候桃越旺的,
大最需要的时候往往一朵都开不成。
我把这弔诡的况统一归咎于一个无法抹灭的现实,
相。
对。就是相。
幼稚园、国小的小朋友通常没有太大的丑观,不会追着
丽的事
跑。
谁对你好,不那人是圆是扁、
得
还矮、脸上有没有痘疤光泽好不好、
形怎么样有没有太胖太瘦,只要行为让你满意,开心了,那世界就和平了,咱们就是朋友了。
甚至可能是带着些许的喜。
纯纯的、青涩的、天真的。
现在回首我国小迷恋过的男生,真真是惨不忍睹。
只要功课好,跑步快,担任班上的班阿风纪的,收穫老师喜
,那就会莫名其妙有了一眾小粉丝,好多好多的小女生倾心以对,
书那是收不完。在那个纯良的年代,手写的
书夹带着注音符号,可
粉
的信纸微微散发着香
味,一
草莓
糖就很浪漫了。
总之我也有那么一段剔透的岁月,追着班上的胖班整条走廊跑。
嗯,男主人公得像一颗白白胖胖的萝卜。
我当时却是真的喜。
最真最稚的少女心思都写在日记本里了,怎样不想承认也得
。
想当然尔,萝卜被我拐到手了,于是那自信心就如同汽球那般快速地膨胀起来。那时的我功课好,人缘好,是班上的学艺,常常参加作文、
术、音乐等等艺文比赛,也常常站到司令台上领奖,受老师
重,又把最风云的男生放到了男朋友的位置上,那怎么能不自信呢?
可是,事实证明,太过骄傲总是会败的。
我永远忘不了,曾以为真会走一辈的朋友,当着我的面,手里牵着我心上人的手,
神是怜悯是轻视,「我们
往了。」
而那个和我曖昧了整整一年半的男孩,一言不发的撇过了,回避了我泪
充斥的视线。
可他的手没有放开,反而是握得更了。
那之后,我就慢慢淡了班上的中心,专注在课业上,好好地衝基测拼理想,那自信的样
是彻底的尘封了。渐渐变的自卑,渐渐开始在意陌生人的
光,防卫心重的很难
到朋友。
随着时间去,社
的越来越少了,
也被磨的淡了,突然静得让人发慌。
却又觉得,这样也好。
可也因为国中的被背叛,一路走来,我边的好朋友也就那几个,其他的也就同学间路上巧遇说个嗨的关係。最惨的是,我浅意识里抗拒着男生。只要周遭有个男的,我就浑
不对劲,觉得僵
、觉得难受,于是便会尽我所能速速离开。
所以现在大二了,别提男朋友,男生朋友都没几个。
我都快死心想要平平淡淡单走完大学四年,
边的朋友却是看不
去,个个比我还着急。盛
难却,我註册了帐号,在网路论坛上遇上了各式各样的男男女女。
接着,我就遇上楚煒了。
然后,越聊越合拍,默契一天天的养成,一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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