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馆侍奉客人的小倌分两,这一
笙儿你应当很清楚吧。”游萧凑到他耳边,轻声
,“怎么,忘了汀洲
生馆的萧郎了?”
这场失忆把他所有过往都洗得净净,好在没有洗去这些“知识”,否则他
脑变回刚
娘胎的孩
那样,怕不是成了傻
。
也难怪自己当年会带着游萧躲去五陵渡,听说那是大曜最鱼龙混杂之地,各方势力错,或许没有人敢在那里生事。
苗笙抿不语,脑
里莫名想起一件事,倒也不是什么
的事件,而是一
他已经知
的事实。
“若是他们知你现在会
得这般孔武有力,也会懊悔吧。”苗笙心里是认他的确
得好的,但就是不想看他这般嘚瑟的样
,非要怼他。
那么问题来了,苗笙疑惑:“你
成这样,一定很好认,光我改名没什么用吧?”
当然,这样也会损毁小倌们的,若将来
了红倌人,被人各
摧残,活过二十五的都很少。
再大些能当清倌,这样的姿定会有人一掷千金买他侍奉,仅此一次就可以替南风馆赚回此前数年的所有投
,更别提平日里献艺所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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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他们得
壮,不够柔
,老板会从小给他们吃一
药
,令他们不易生
及胡须,并且
,柔韧度都异于常人。
“我错了,舅舅,以后再也不戏你了。”游萧
中认错,可语气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游萧对自己的外貌显然非常自信:“那些人最会看人,孩大成什么样,一看就有数,绝不会
冤枉钱。”
苗笙:“……”
苗笙低看看
前握着缰绳的那双手,修
、结实又有力,小麦
的
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这一刻他心里十分有成就
,毕竟自己救了这么大一个人呢,这么一个英俊、聪明又
的年轻人。
他隐隐记得,南风馆养这些小倌,像“萧郎”那壮的还是在少数,大多培养的还是弱柳扶风、柔弱无骨的类型,毕竟绝大多数的恩客来这里寻
作乐,都是把小倌们当玩
。
可惜现在记不得他当年的相,应当是个可
的、粉雕玉琢的小团
,再加上眉心那颗
人痣,一定走到哪里都会
引众人目光。
他咬牙切齿地反手过去,狠狠掐了一把对方侧腰那刀伤:“是不是想再挨一
?!”
就算勉活过,也已经被折磨得年老
衰,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一
是病,几乎是个废人,还能活多久可想而知。
这样的财神爷被自己“拐”跑了,那南风馆的老板自然是跨江跨海也要将人找回来,就算为之杀个人也没什么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