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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陆令 第52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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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他找了今天的值班所孙国龙,要了籍的系统,去看了一,查到了今天办理业务的人的份。

    造谣,也是违反《治安罚法》42条的!

    今天是二组值班,又是个周四,青山了班也就没回家,被陆令给喊了来,开车直接去。

    这事如鲠在,实在是难受,陆令可不想等。

    这大哥是个小商贩,今天来镇上,一方面是给孩,另一方面也是在镇上买东西,结果晚上回到家,这就遇到查表的了。

    看到两个警察找上门,男还是有慌,很快地说了一什么况。

    今天去镇上商店买东西,和店里老板聊天,听老板和别人聊的。

    他也是小生意的,有时候还在镇上的大商店批发货,所以比较熟悉。今天聊天聊到这,他以为是真的,就到瞎聊。

    这谣言传播的快,原因很简单,大家信。

    “我这问你的问题,都录着像呢,你要对你说的话负责。”陆令认真地指了指执法记录仪。

    “负责,肯定负责,这绝对不是我瞎编的,我还是听那个老张说的!”这位老婆刚刚生了儿,可不想被警察抓走。

    “好。”陆令关了执法记录仪,带着青山离开。

    第二天,周五早上,陆令就把这个事跟王所汇报了。

    这有了证据,其实也没啥用,陆令是不能自己侦办这个案的,这个诽谤案件涉及到他本,他必须回避。

    但是,如果没有前期他去查的这个人,王所肯定会说“算了算了”。

    这个案得隔行回避辖,也就是沙镇派理。同理,沙镇的民警如果被打被骂,就是陆令他们所理。

    王所看到了陆令的录像,有些纳闷:“外面瞎传的事,其实没必要这么较真,这事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的,而且对方也没有指名姓说是给你行贿了。”

    “那行吧”,陆令:“您说没事就没事。”

    王所倒是没想到陆令这么好劝,他原本以为陆令是个很较真的人,其实有些时候,特别较真的真难办,人至察则无徒,在哪都适用。

    陆令就这么走了,王所反倒是有话不知该咋说了。本来还想聊其他的……

    然而,事没有这么快就结束。

    也就是周五这天,这件事被人发到了抖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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