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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耽书随后把昨夜殿中的形和皇帝与众人的一问一答悉数向陆昭说明。待彭耽书说
皇帝打算复议
刑的时候,陆昭也不由得一惊:“陛
打算付与廷议?”
元澈与陆昭并立跪在空旷的御床前,在行完朝拜之礼后,公孙氏便执一柄玉如意在陆昭满珠翠的发髻上轻轻一
,算是皇后亲抚。随后,四名女史便奉上昨日记录的婚礼
程。待公孙氏翻看至“皇太
升榻,距离未有两肩之宽”时,不由得皱了皱眉
。
规矩,在大婚程序中这样
礼是要训诫的。可是犯错的是太
,东朝的训诫并不在大
司行使权力之列。正当她犹豫时,便见
婢
禀报,说彭耽书奉皇后之命,前来训导太
妃。
大婚次日,礼制,太
须携太
妃朝皇帝于昭
殿,朝皇后于宣光殿。因皇后病重,因此宣光殿由大
司公孙氏代皇后
席。
陆昭沉思起来。自汉魏两晋,复议刑的议论便颇多,争论不休。而这些议论在曹魏时代,冲突达到了
峰,随后在东晋末期,议论逐渐消退,至始至终,
刑都没有被成功恢复。历史所记载关于各方争论
刑的论据颇多。主张恢复
刑的一派,其理念在于
刑是一
轻重合适的中间刑法。而反对恢复
刑的一派,一是认为
刑实在太过残酷,二是主张罪犯应当有改过自新的权力。
彭耽书了
。
“受刑之人,虑不念生, 志在思死。孔北海此论, 只怕黄泉之
,太史公也要
笑望之。若仅以刖人肢
、割人耳鼻为残酷之象,酸惨之音, 则张敞、左雅也要
怨王司徒。”陆昭有一搭没一搭地用耽书带来的戒尺敲打在衣摆上。她从来不信太过
尚的论调。推
或非赞成,阻挠未必反对,一切行为
王济听罢,亦苦笑:“你为儿辈披甲执锐,遮风挡雨。我亦是为我儿一矢之功,以求正鹄。今日帝王之怒,你我俱已引火烧
。既然早已无法相忍,路蹇途穷,黄泉之路,你我老骥至少也能相伴而行。”
然而时人如孔、王郎、王脩、夏侯玄等, 仍不乏以
刑严酷毫无人
为由,对恢复
刑一派大肆抨击, 加以阻挠。
王济转离开,
影渐渐没于河对岸的黑暗:“老竹枯殒,新篁
玉。蛰死冰泮,百草
生。”
汉文帝所谓去除刑, 与其说是“除”
刑,不如说是“易”
刑。律法规定,以剃发并以铁圈束颈的髡钳刑代替黥刑, 同时要加以城舂徭役,以笞刑三百来代替劓刑。而在刖刑上, 以笞五百来代替削左趾, 以弃市来代替削右趾,而
刑甚至原封不动地保留
来。如此一来,这些犯罪之人除了受髡钳刑之外, 活
来的可能微乎其微。表面上,社会中似乎少了许多墨面、无鼻、跛足者, 但事实上死于更改之后的刑法者,只多不少。
公孙氏舒一
气,既然皇后派人
面来训导自家人,她也不必为难了,于是
:“那便请彭廷尉
吧。”
然而彭耽书并没有答应,仅仅是向太躬
一礼。最后在公孙
司引请他
殿时,元澈才不得已离开此
,与其他人一起肃立在殿外等候。
不过是以权钮为筹彩,百姓为玩,倾
倒箧以名
,呼雉呵卢为胜负。”
两方看似各自都有合理之,但是许多人都忽略了
刑废弃之后的那条新刑律。只要看清楚这一条,就会明白所谓废除
刑之争
本不是什么律法上的理论之争,而是涉及皇权和世家的政治之争!
第323章 逻辑
公孙氏和几名女官低首:“臣女谨遵皇后慈谕。”
彭耽书后,先向元澈、陆昭二人行礼,随后亦向公孙氏施以平礼,随后向三人
:“昨日婚礼,太
妃似有错礼之
。臣奉皇后之命,前来训导,还望太
殿
、大
司、诸位女史稍作回避。”
陆振依然未动,幽的目光望着桥
月光照耀的
面。
元澈仍有些担心陆昭,亦不觉得昨日是陆昭的错,因:“错礼之人乃是本
,还请皇后、廷尉教谕,以存公正。”
彭耽书随后迅速将陆昭带至离大门稍远的角落,低声:“昨夜皇帝召见了你父亲、王济、薛琬、汪晟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