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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第102节(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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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衣服破,虽知大概是薛凌不想伤人,但也对她的武锋利程度实在很表示怀疑。又听到话里话外的歧视鲜卑大刀,颇有些不服气,鲜卑人的大刀,铁锤之类的武,越厚重越好。能拎上百斤十斤狂刀的方为勇士,在这里用剑,很大概率要被人笑话,何况还是把短剑,说什么能把大刀削开。要不是看着致,他都懒得抬

    薛凌见他半晌没接,直接到怀里:“怎么不要啊,这是我心,就当赔你件衣裳”。

    尔朱硕直来直往,看人都到自己上了,便伸手拿了来,怀疑的瞅了薛凌两,一把将剑来。他着实看不什么好坏,用的就是土办法,手指伸到剑锋上划拉了一

    薛凌的一声“哎”已经喊晚了,血珠瞬间洒一地。把尔朱硕手拉过来一看,半个指腹差被削来。

    尔朱硕大骂了一句鲜卑话,扯片衣襟裹着,好在他虽是个败家,但到底是个胡人,没少磕碰过,这伤不至于像薛璃那样过去。就是这剑实在太锋利了,他刚刚明明是轻微碰了一。大多数刀刃这么一划拉,手指基本只会留白印,那已经算草原上的好刀了。砍人,终究是要靠气力的。铁怎么能锻造这么锋利的东西呢。

    薛凌将刚刚尔朱硕意识脱手的剑从地上捡起来,尴尬的笑:“我就说是我的心,要不是和你一见如故,哪能送你呢…。你还不信…非得试试厉害……。”。说着好像是怕尔朱硕怪罪似的,低:“实在不要就算了。”

    十指连心,且人无意受的伤远比那战场生死搏命要懊恼一些,尔朱硕龇牙咧嘴的看着自己手。他也没少在王看见些拿来当装饰的短剑。汉人的玩意总是里胡哨的好看,便是王都市集上,也是有这东西卖,偏他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为什么不要啊,不要今晚也太亏了。小心翼翼从薛凌手里拿过来,回剑鞘才一把:“我以前没见过,你真的要给我?你们汉人这些东西都贵的很。”

    薛凌抬起来,笑了一:“我家里多的是,给你了给你了。反正你也到家了,我要回去了”。她特意抱了一拳:“山有相逢。”

    这个动作就太过于汉人化,尔朱硕拿着剑,甩了甩已经包裹好的手指,到没学着,只是觉得凭白拿人东西,不符合鲜卑人传统,便拉住薛凌:“你既然还要玩几天,看见王都有什么喜的,报我尔朱硕的名字,没人敢不给。就是锦缎那个女人也可以”。他最近是喜那个女人,但也就这么回事了。何况家里女隶也不是没有,还有俩汉人女,要是这小,拿了去也无所谓。

    草原上,女人实在不是什么值钱的财产,倒是这把剑,于他而言有过于贵重了。败家嘛,不比那些勇猛无双的汉,扛把最轻的刀他也是气吁吁。如果有把剑能把刀都消断,他还扛刀什么。

    薛凌又拱了拱手,喊得更亲密些:“多谢尔朱兄,你要真这么喜,几个伯伯那还有很多相似的,我再给你挑些,你拿去送人玩也好。”

    “真的”?尔朱硕惊喜了一,又怀疑的看着薛凌,:“你们能带多少,梁人不许大宗来往,何况是铁这些东西,你们皇帝应该是要砍的”。他住在王,自然知西北那一战。以前没准这小说的是真的,但这几年实在不可能有太多好东西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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