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12章(2/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以房地产为中心,经营范围涉及、建筑装饰、房屋租赁、安保等多个行业。另外,公司还跻投资领域,以大份参当地的万辉银行。

    对于这世界万事万锐,大概是一类似于天赋的东西。有的人沉迷厚黑学,苦练人世故,但还是事与愿违。相反,有的人书没咋看,历练也不多,但他就是知这世界的运行规律。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一章继续阅读!)

    得不到关,也不受教育。再加上本好斗,心狭窄,付金枭注定不会成个好饼。

    居无定所,也不上学,靠着民政一个月给的几十块,饭都吃不饱。

    这老看起来普通得要死,就跟谁家对门的大爷一样。穿着百十来块的polo衫,着几十块钱的电表。坐的时候抻脚,起的时候提腰。不打贵族尔夫,还是个重度钓鱼佬。但是他有一不普通,那就是睛特别刁。

    是大人,就应该是极端的,特别的,着面的,人堆儿里一就能瞅着的。不是十分行峻言厉,就特别和颜悦

    他十岁的时候,就集结了十来个不良少年组成盗窃团伙,整日不是偷东西就是仗。

    他打架最狠,脑最好,这些小都叫他「枭哥」。别看枭哥十岁,狠起来成年人都害怕。狠到什么程度呢,曾经有个老痞埋汰他,说他「小秃鸟耍大片刀,猴崽装炸药包」。枭哥从兜里掏一把折叠刀,当场让痞没了鸟。

    仗有时候为了挣钱,有时候为了寻仇,有时候什么也不为。这些刺了浪狗,用糙的小手握刀,握铁,握铁链。但付金枭握狼牙——拿拖把,扎满钢针。这狼牙招呼到人上,会造成大规模的血。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效果好」,「血漂亮」。

    丁凯复,原名丁双烨,是丁增岳原夫人的孩。本来他的童年应该是个,但不幸四岁那年被绑架。随后绑匪同伙讧,还不等丁增岳赎人,这倒霉孩就被卖了。

    而他的两个儿,也继承了一分他这野兽般的直觉,尤其是丁凯复。很多人背后都叫丁凯复「大疯狗」。格大,脑疯,人品狗,鼻更狗,隔八百里地放个哑他都能闻着。谁想整他,基本还在准备阶段就会被反杀。

    卖到了个穷乡僻壤,改名付金枭。生环境一变成了不良。后来买他的那家人生了儿,他彻底没人了。

    这人,我们一般说他「老天爷赏饭」。丁增岳,就是老天爷赏饭。赏的还不是老娘舅真功夫之类的连锁餐,赏的是米其林餐。啥啥成,投啥啥挣。在他三天打鱼,两天上班的经营,银实地产用了二十年,就打了一大片天。

    但丁增岳哪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