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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7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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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照降等袭爵的规矩,很可能就是传给嫡,正常降二等,传给庶再多减一等。

    总之,若是嫡庶的孙都没有,这一枝的爵位,就算到此为止了。国家会愉快收回这个爵位,从此朝廷少一份爵位开支。

    比起没有儿孙,爵位就要被国除,那当然还是能留给自己生的女儿更好。

    只怕会的。

    原本给女儿招赘的人家,都是没有儿孙被迫给女儿找个赘婿。

    也就是说,袭爵的顺序是:嫡、嫡孙、嫡同母弟、嫡孙同母弟,而若是这些‘嫡’都没有,庶袭爵,还需要单独上奏疏来请示一

    今岁,婉儿还刚给她提了一份女官的成婚况分析表——

    但自圣神皇帝登基,尤其是镇国公主为皇储后,这婚律》里的继承制必然要改的。

    而此时,她既然违背了继承法,那就只好……把继承律法改掉。

照先帝的恩典,不降等而袭爵吗?”

    若一迈的步太大……曜初并不惮于以恶意揣测:如果规定女继承优先,譬如嫡女若优先于嫡,那么,会不会许多心不认同这条律法的公侯伯爵家,忽然就‘生不’女儿,或者女孩们忽然就容易‘生病夭折’了?

    只是先让女儿有了袭爵的权利,而并没有规定女儿的袭爵优先权——

    就拿唐朝的《婚律》来举个例,若一家中有爵位,照规定是:“公侯伯男(爵位),皆由嫡袭爵,庶听宿卫也。袭爵嫡孙而亡者,国除,更不及兄弟。”[1]

    自己吃不上饭就掀桌的行为,在哪里都不会少。

    所以,曜初上书改动婚律的第一步,也只是让女先拥有了继承权。

    不过,这条律法的改动,曜初还是很慎重的。

    毕竟,对许多人来说,一个爵位比亲人的命可要多了。

    他女儿,还能不能英国公啊!

    因在他们心里,女儿还只是‘保底选项’,所以,这条律法改过以后,如李培一样,准备上书传爵女儿的旧式有爵之家并不多。

    自有公主为皇储这明晃晃的例在前,现在京中勋贵、官宦也多有给的女儿招赘的风俗。甚至已经开始蔓延到民间,不少富商也渐行此事。

    比起公文,姜握一向是喜看简单明了的各数据分析的。

    毕竟在利益面前,绝大多数人的底线还是很灵活的。

    曜初对于‘改’‘创’这两个字可从来不陌生。

    在姜握看来倒也没有很着急:这条律法,原本也不是给旧式人家准备的,更多是为了将来朝上的女爵们准备的。

    其实原本,别说照前朝李唐的《婚律》,往前哪一朝的继承法,女儿都是不备继承资格的。

    如此勋贵有爵之家也更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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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已经给她了太多的示范。

    曜初:那不行,辈们从来教育她,哪怕是皇帝的女儿,也要遵纪守法。

    京城中几乎每隔两三年,都会现为了爵位闹‘庶谋害嫡嫡孙’甚至‘嫡次谋害兄’等案件丑闻。

    这继承制,当然由她上书要求改制,更名正言顺,于她也更有助益——若是不改这条婚律,她这个由嫡女继承的世上最大的爵位,还违法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