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就是路易不敢告诉母亲他想什么的原因,至少在1978年,nba在所有了解它,或者不了解它的人
里,都是个没有前途的商业机构。
1约翰·布里斯克(john brisker sf/sg),在aba过二阵,去了nba
觉生活不如意,又赚了
钱,决定去非洲看看,1978年失踪后再无消息。经过记者的夸张宣传越传越玄乎,成为当时nba少有的
圈事件。然而当时没有
量一说,这
事只能增加别人对nba的恶
。
第三章 同仁
约翰·朗在密歇生,
中与大学都在底特律打球。
路易不认识他,这不奇怪,前世的他虽然从事职业篮球的工作,但他是个80后。
他对nba的了解,还是从乔丹那个时期开始的。
即使是90年代,他也只认识那些个大牌球员,一直到21世纪10年代,于帮助球队引
国外援的需要,他对nba球员的了解才全面了起来。
90年代他尚且了解不多,何况是70年代?
他只能用他在前世还算得上专业的光来审视约翰·朗。
在他看来,朗从材来说,
备不错的职业前景,1米96,投篮能力
众,就像路易之前
好的球探报告——能在罚球线位置
手。这在70-80年代的职业篮球,有很大的价值。
他可以为那些喜在低位作业的
线拉开一定的空间。
对了,现在是没有三分线的。
也就是说,这些能在禁区外投篮的人,理论上能起到和未来那些在外线拉扯空间的投手一样的作用。
然后,路易发现自己错了。
让这样的人当空间手有些浪费,以大学的
度来说,他能运球突破和背打,但他最
特
的技巧是在左右四十五度切
接球投篮。
如果要给他找个模板,路易无法从他最熟悉的cba着手。不是cba没有无球跑动接球投篮手,而是cba很少有角
球员为了中距离的空位这么跑,因为他们在三分时代打球。
如果要从nba手的话,他没看过汉密尔顿打球,因此他认为某
程度上,朗的左右两翼切
接球投篮很像科比、乔丹这些锋卫摇摆人。
他是场上最众的球员,尽
没有成为
星的底
,但这样的人肯定能够打
nba。
他会是个不错的角球员。
路易心里想着。
要制作一份专业的球探报告,光有球员的技术分析是不够的,他得更加地了解这个人。
他不能大老远跑到密歇打听,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学校里的密歇
人,或者在密歇
有关系的人。
结果还真让他找到了。
非常好,对方和他一样都是大一新生,而且是个留着时行的蘑菇
直发型的漂亮女孩。
当时他正在俄亥俄育场健
,刚好,她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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