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住抄手之后,没有立即将它直接夹起来,而是将它1/3的位
在汤面上。
利用“元宝”中间凹陷的特,让一
分红油和芝麻
陷其中,然后再慢慢地让整个“元宝”
“
面”。
目前吃过抄手的人一共就二个,楚云风和郭逵。
但是他们两人都没有用过这方式来获取汤面上的红油和芝麻,所以每次两人吃完之后,汤面上还留有不少。
就这一技巧来说,
福似乎比楚云风和郭逵还要厉害。
算了,就不提郭逵了。
那狼吞虎咽的吃法没什么好
比较的。
面上充满红油和芝麻的“元宝”,无论是从泽还有外形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
福很想先将表面的汤
一
掉,先品尝一
汤
混合红油的味
。
但是一想到如果掉的话,整个抄手的完整
就被破坏掉了,一
也不完
。
“oh,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福心中默默地想到。
而且抄手很,自己筷
夹着的时候手还有一
微微发抖。
如果是轻轻的话,势必会洒落不少
碗里,甚至还会
到一
分在自己的嘴上。
如果是重重的话,肯定会全
将他们
嘴里,但是这样一来,声音就会非常的大。
这绝对不是一个绅士能的事
,简直是太失礼了。
该怎么办呢?福开始纠结起来了。
我真的很想先一
啊,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我太难了……
无奈之,
福只好放弃了之前的想法,还是先来一个整
的
受吧。
筷先定在那里不动,脑袋慢慢地伸到了碗边,然后筷
轻轻地将整个抄手送
了嘴里。
虽然拿着筷的手有
抖,但是
福还是成功地将抄手送
了嘴里,嘴
上没有沾到任何一
汤
和辣椒。
嘴的一刹那,
福整个人都
神了起来,仿佛是全
的细胞在沉睡中被唤醒,在这一瞬间被彻底激活了。
跟楚云风第一次尝试的觉是差不多的,但是
福的这一次
受比楚云风要多两
验。
楚云风吃的时候没有将红油聚集在一起,反而在夹起抄手的时候将红油给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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