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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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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清村的田地加起来,不过三百多亩而已。

    除此之外,官员孙还享有承荫的田亩免税,照祖父与父亲的官职,一半减免。

    比如一品大员有五个儿,减半减免,享受五十倾免税,五个儿共计二百五十倾。

    多多福,官员乐得敞开肚生,反正是女人生,正妻小妾通房,生得越多,家产就更丰厚。

    百姓必须生得多,不然就没人税了。

    在律法方面,官员犯罪放,或被抄家砍,肯定是犯了造反的大罪。

    一般贪污受贿等等,不过小之又小,对于官员来说基本没事。

    大周律规定,官员可用官抵罪,无论私罪,公罪,照品级抵应服的罪行,需要坐牢的年数。除品级之外,还可以用银钱抵罪。

    官员的家人犯罪,只要不是穷凶极恶杀人放火等,亦相同可以抵消。

    官家弟就算杀人放火,除非是政敌要扳倒他,罪名绝对落不到他们上。

    谁家没个不成孙,政敌不会借此在这方面打压。

    至于普通百姓敢侵犯官,判刑比侵犯庶民要重加一等。

    仆人小厮婢女等等,包括雇用的人,对主犯事,亦同样罪加一等。

    程安以前看过包青天的剧,那时候他只看了个乐呵。

    如今他是看明白了,为何包拯只了他该的事,却被奉为青天。

    大周律法除了不健全,人治大于法治,《大周律》基本就是束没权没势平民百姓的箍咒。“注1”

    程安一直个有人味的人,读书科举,最后“货与帝王家”。从抱怨世不公的“田舍郎”,变成了自己曾经憎恨厌恶的权贵。

    诱惑实在太大,翻遍史书,也没几人能持最初的理想。

    程安并不苛责他们,但认为得对,是顺应世,试图为自己找借,就恶臭而不自知了。

    变法者,结局或者如被车裂的商鞅,或如王安石张居正等人,后还被拉来反复被鞭尸。

    没劲得很。

    程安不喊号不说大话,他喜实事,从边的小事起。程家的近百亩地,佃农们换个东家,他们估计连半饱都难。

    鼓动程箴考举人,亦为了护着这群穷苦百姓一二。

    至于他自己,毕竟他年后才满十岁,更不是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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