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惩罚,是雄辩的律师在法上慷慨激昂,是罪有应得必遭报应,是清白蒙冤终得昭雪。
沈君颐的师傅,最后一案恰恰就遇上了这样一个复杂而充满争议的案。案件是
质严重的伤害行为,还涉及未成年人,因而舆论反响
烈。我听我师傅那会儿提过这案
,说这案
影响不好,因而要求从快、从严地判。
被告是个中年人,上还背了些违法不犯罪的案底。一般律师接到这
法援案件,可能更愿意劝被告认罪认罚换取轻判,但老先生查阅完案卷后,认定证据排非有问题,因此劝被告接受无罪辩护。
老先生德望重,怕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会面临千夫所指。民众朴素的善恶观裹挟着舆论汹汹而来,很多人认为,被告既然被认定是罪大恶极故意伤害了,证据排非有没有问题,又有什么要
的呢?这案
铁板钉钉,不可能翻过来,如果律师执意要
无罪辩护,那只能说明律师有问题,要么沽名钓誉,要么利
熏心。
但在看不见的地方,有办案压力,有时限要求,有诉辩易,也有利益诉求。各方在斡旋与博弈中
锋、拉扯、最终达成一致,才是真正的法律现实。
沈君颐说,苏老师你不知吧,老师最后一次接待完那些人,就跟我说,从今天起,你沈君颐不再是我的学生。你的行为
派,辩护思路,包括与官方、媒
的暧昧关系,我并不是很认同,所以你也不要再这个事
上发声了,这个案
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他是过了一段时间才反应过来,老师是在保他。老师的儿送他去地铁站时,曾意味
地说了句话,说让他“听老爷
的话,老爷
自有安排”,却不想所谓的安排,就是
脆利落地跟他
切割。
他没说所谓的“有人”是谁,但我想我已经猜到了——就是最近政商案中案里面,牵连来的那位“大人
”。
一时间,老先生面临的不仅是各方的压力,还有悠悠众。而由于事涉未成年人,案
没有公开审理,媒
也无法参与
审。我记得很清楚,那会儿如果有任何一家胆敢站在沈君颐师傅的角度,提
质疑,很快就会被骂为“无良媒
”“吃人血馒
”。
那时候,老先生就像勇挑风车人的堂吉诃德,一人一
一
矛,孤
行着一场不可能赢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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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君颐说,那段时间,来找老师的人源源不断,大多劝他放弃。有人说其实被告自己都认罪了,就是证据排非有一瑕疵,没必要这么较真,于是老师就反问,程序正义不值得较真吗?还有人说案
的警醒意义更重要,老师就反问,那个人的清白就不重要吗?
沈君颐愣住了,但没等他来得及细琢磨老师的话,老师就让自己的儿“送送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