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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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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一战就能赢得所有人的尊重,退了, 就等于宣告了自己的胆怯, 哪怕所有人都觉得她退却是应该的,但所有人也都会在潜意识里认定,新领主不能与他们并肩战斗。

    再说了,有他在,这样的冲击还伤不到她。

    不过考虑到陆希可能会胆怯,海因里希还是抓时间回说了一句:“别担心, 如果有危险我会带你走。”实在不行, 他不是还有翅膀吗?

    “我不担心。”陆希真不是傻大胆, 当然也是因为有海因里希在,她才会站在城墙上不退, 否则万一遇险, 岂不是给大家伙添

    再说, 从目前的况看来,其实也并没有严重到一定要她先撤的程度。甚至城墙上的一分混还是因为民兵们缺乏经验引发的,基本都是有惊无险, 到现在也只有两人受了轻伤,到一边酒消毒之后略一包扎, 又可以上阵再战了。

    究其原因, 这八米的城墙和前方的泥锥阵真的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再怎么善于攀爬腾跃的兽, 除非本就像灰风狼一样属于风系, 否则本不可能一上城,只要中途需要借力,就给了击队攻击的机会,而哪怕不中要害,打伤也能严重削弱兽的战斗力,因为一击手备的是达姆弹。

    达姆弹,在陆希那个世界已经被禁用了,因为这弹在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这弹的弹没有完全包裹,而是铅心,因为铅的柔,在之后就会破裂,从而扩大创面,造成严重伤害。

    达姆弹的穿透差,但只要能穿透,就能炸截面积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创,因此又得名“开--弹”。

    这东西用来打人实在太过残忍,但是对付兽,那就非常合适了!燧发枪的程也就那么儿,再加上击移动目标会更困难,所以即使是对击队来说,真正能保证他们“百发百中”的有效距离也就是五十米左右,对于快速的兽来,也不过就是几扑的距离而已。

    在这,贯穿弹作用并不大,除非是能一举击中致命,反而是能够大幅削弱兽攻击力的达姆弹最为有用,只要击中躯,铅弹就能在翻搅偌大的血,即使是青犀这膀大腰圆的耐艹型兽都得失去战斗力。

    所以一豹才到城墙上,正要加力冲上城,一枚弹就从侧面钻了它的腹,这一瞬间,金豹的侧腹甚至现了明显的波动,弹穿透它韧的似乎有些困难,速度也慢了来,然而一旦钻,四面炸裂的铅在瞬间就绞碎了它的半边脏,这超过两米的成年三级兽连一声吼叫都没发来,就像个面袋一样摔落了去,还顺便砸倒了两只刚扑腾到半空的雪雀。

    看到城墙上并未因这波兽而混,丹尼尔才松了气,将力集中在了最后面的三地行龙上。

    一看过去,他就确定这三地行龙里有一是变异的——今年地行龙刚刚现就有了变异的,这不是个好兆啊。

    心里这么想着,丹尼尔伏,握了手中的枪。在他中,前方的视野充满了运动着的线条,其中有一条稳定地连接着他的枪与地行龙两之间,但他毫不犹豫地把枪继续放低,主动断开了那条线——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弹很难穿透地行龙额上的,而如果仅仅是击中,并不能保证击毙地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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