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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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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度怀疑铜角是作案工的时候,我和大宝就对铜行了初步的检验。我们用勘查箱里的四甲基联苯胺,对铜角的行了检验,确认铜端和末端,都有人血迹反应。

    我笑了笑说:在尸检的时候,我就开始怀疑了。第一,死者的帽状腱血,提示死者和别人互殴的时候,是拉扯发。这打架的方式,多见于女之间的厮打。第二,死者遭到金属钝的多次打击,可是骨折的程度却很轻微。若不是骨折的位置正好断了重要的颅,那么她的损伤甚至连轻伤都不一定达得到。要知,作案工可是有好几斤重的铜角,如果是一个男人,随便一都是致命的。

    你还是没说,为什么会是个女人。大宝摊了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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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大宝问。

    还有,结合调查,死者生前生活单纯,警惕。我微微一笑,说,她会随便和一个男人来这僻静的地方吗?

    大宝

    因为拍摄过程中的纠纷,导致激杀人,这个动机解释这个案最靠谱。我说,不过不要,我们心里有数,很有可能我们能拿到最关键的证据。

空气中的血迹都已经看不清楚了,但是角曾经脱落、之后又被放回的动作,烈证实这里就是作案现场。那么问题来了,现场和藏尸地只有两百米的距离,如果是力壮的王三要移尸,随便是抱、扛都很简单,毕竟死者只有八十几斤。而我一开始对死者的鞋行检验的时候,发现了新鲜的划痕,这说明凶手移尸的方法是拖拽。

    这个倒是,用这形成的损伤,确实轻了一些。大宝说。

    我接着说:第二,是藏尸地。之前我们讨论过这个。如果是王三作案,他有更多、更安全的藏尸地可以选择,毕竟这里就是他自己的王国。可是,凶手对现场并不熟悉,她在这里作完案后,并不知该把尸藏去哪里比较安全。我们站在这里可以环顾一四周,除了那一个尖的小房屋以外,其他地方看起来都是一览无余的。所以,只要王三不在屋,他这个从来不上锁的小房,就一定会让凶手认为是最好的藏尸地。毕竟,凶手只需要延迟发案时间到她彻底逃离就可以了,没必要太多时间。

    我们之前说了,是激杀人。既然是激杀人,就很有可能双方不存在熟识的关系,所以凶手没必要毁尸灭迹。只要自己不被抓现行,就没人可以怀疑她。我说。

    有理。大宝已经完全被我说服,说,而且她既然很有可能兼职摄影师,那么有拍摄照片需求的,通常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