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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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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那是21世纪初的申城,法制建设已经比较健全。何况,这样的案件社会度重视,不可能叫办案警察任意妄为。之后申城检察院派多人组成的调查组,调阅审讯视频,没有发现该案警有刑讯供行为。

    说这连杀四人的案件,应该判决罪犯死刑,但是因为该案案重大,存有相当的疑。比如,四名被害人上,都没有能够找到属于张广超的/、血迹等质,且只找到了勒死死者李某某的凶,前三起案件的凶缺失等。于是,办案法官大的压力,最终判决张广超杀人罪成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但是,这案件判决死缓,也是为了一步调查取证,完善信息,案犯多半还是要执行死刑的。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特赦一说,那么张广超为什么能够不死呢?因为他之后有了一个极为重大的立功表现。

    判决之后,因是重案犯,张广超被分到边疆一所监狱。

    正赶上某一段时期,那家监狱被某些境外势力渗透,与监狱中的一些重贩里应外合,妄图暴力抗法,集越狱。

    张广超是要枪毙的重犯,且他时常喊冤,自然成了某些人中可以争取的对象。

    张广超得知这些消息之后,立即假装答应,在不惊动妄图越狱的罪犯的,想方设法的通知了狱警,合监狱挫败了这一起重大谋。

    因此张广超以重大立功表现,改判为无期徒刑,后来又经过几次减刑,今年上就要狱了。

    在判决刚执行的两三年间,张广超还曾经与家人多次提上诉或行政复议,申城检均维持了原判。没想到,事隔多年之后,在即将刑满释放的时候,张广超居然再次提了翻案。

    王忠慢条斯理:“提上诉或者申诉,这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执法越来越人化,这类申诉在某段时间,可能会越来越多,但也会逐步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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