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真的是
于
吗?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都是
于
吗?
林政言从来就不这么认为,就连他自己也说不上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开始固执己见地想要用理
来
控自己的
。
——他有两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骆宸和他更亲近些,也更像些,尽骆宸恐怕未必这样以为。林政言所认为的相像是指,温柔无害的骆宸虽然看起来十分
,但本质上却是个理
至极的人。
譬如骆宸与隋和的往。
他并不真正知晓这两个人之间的来龙去脉,但大约也能够通过已经知悉的一切,构建起因经过结果。自然不会像与他们不同的萧逸,对此一
雾
。
骆宸为人世有一个很有趣的原则,他只跟喜
自己的人相
。这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甚至应该被称为一
理想状态,但这句话的真正
义是,他绝对不会喜
上不喜
自己的人。
从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发,便延伸
了许多其他的准则:他最喜
的人,一定是最喜
自己的人;如果喜
自己的人之间发生了冲突,那就牺牲没那么喜
自己的人;只要察觉到被人喜
,他很快也会同样喜
上对方。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极度自私的最佳利己原则。
所幸骆宸是一个不乏人喜的人,因此从小到大,他的原则都顺风顺
,甚至无人察觉他那可
的外表
所暗藏的理
与残酷。
所以,尽表面上是骆宸不惜逃课也要向隋和告白,但事实上,多半是骆宸察觉了隋和对他本人所产生的
烈
。
这份烈的
意显然足以超过任何人,足以超过他和萧逸,所以隋和不是朋友,而是恋人。骆宸
于再理
不过的选择,被隋和
烈的
意所引诱,于是生
了同样
烈的
意。
不仅仅想要被,还想要立足于不败之地的被
,想要在任何社
关系里都占据绝对的上风,这该被指责为贪婪吗?
为了实现这份贪婪,所需的一切冷酷和理,骆宸都有。
在骆宸告知他们两人已经与隋和往的事实时,林政言
到的是,被舍弃的失败。在这场关于
的较量中,确凿无疑,他被宣告了,他理
的恋
同样输给了骆宸理
的抉择。
他控理
所表现
来的
意,甚至半
也没有说服骆宸。在被宣告的那个瞬间,他尝到的或许是足以与人生从
再来相媲
的挫败与无力。
随之而来,他很快就发觉了萧逸的同。
萧逸同一切。
萧逸绝不是一个理的人,这并不是在说,他不那么聪明,又或者,他对
俯首称臣。对方是与林政言和骆宸都截然不同的,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游
在世间常理的边缘,时常有着近乎失控般的随
之举。
在一切描写与狂
的诗篇里,他无疑是最值得落笔的幻想类型。
这是一句褒奖,亦是一贬低。
林政言没有骆宸的才能,他早就察觉了,但时至今日才真正为此到一败涂地——他无法不喜
那个不喜
自己的人。
而这令人索然无味的结局,亦已早就书写在了那个人平淡至极的笔里。
“我用理证明了理
的匮乏。
在这之后,是放弃理,还是
持理
的光辉呢?
——我既无法将理完全放弃,也不认为自己有才能,用理
重新说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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