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谭有嚣正是妹妹离世当天的事,那会儿他还叫拉瓦嚣。他找到她,说知是谁
的并且能替她杀人报仇,作为
换条件,萨婉需要承包他的一日叁餐,问他为什么,他诚实地回答说是为了省
每天的饭钱。
穷人家的孩大多早慧,懂的多,
质的匮乏让他们比同龄人更早地明白了生存和生活不是同一个意思,何况是在那样混
的国家里,没有温室能保护他们,再要是不聪明些,年轻孩
的
场便只有饿死,或是被卖给别人当一辈
的
佣。
而谭有嚣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不光聪明,心还够狠,所以萨婉一直认为自己对他的喜是合乎
理,合乎
义的。
她本来对谭有嚣的提议并不抱有任何希望,可没过几日,他就领她去看了那人的尸,还把黑锅扣给了另一个帮派的成员,据说那之后,他们两个帮派因此大闹了一场,死了许多人。
于
激,他们就这样成了朋友,后来名不正言不顺地有了
关系,
对他们这样的底层穷人来说是最低廉实惠的消遣,有时事后,他们会聊到关于未来的规划。
“等攒够了钱,我要去中国找我爸。”谭有嚣说:“我其实有个中文名,是生的时候他给我起的,但我妈那个贱人中文太差,只记住了怎么念,没记住怎么写,就
给我填了个名。”
他把“谭有嚣”叁个字写在纸上给她看,一个字一个字教她读,末了又自顾自地抱怨起来,分明应该是友善的友,云霄的霄才对。但这个令他不满意的名字还是跟他到了现在,他也再没说过这起得有什么不对。
去中国从此成了他们两个人的执念,不过萨婉是被带着跑的那个,对她来说人在哪里都一样,只要有一个住的地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就好。
谭有嚣则正相反,他把一门心思都扑在了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钱上,趋近于怔,不择手段到愿意牺牲任何东西。
那时候他十六岁,年纪还轻着,却先一步成
成大人,早早地有了现在的影
,那张少年的混血脸
上青年成熟的
材,招来了许多愿意
钱在他
上捞一把的有钱女
,她们都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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