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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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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

    慕紫

    也许是怀了变得容易绪化,这次审,她的绪几度起伏,有些浮躁。

    慕紫抿了抿,再次缓缓开:“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待动法》——

    德国,伤害动以罚款,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最将判有期徒刑3年;

    加拿大,待动罚监禁5年;

    日本,滥杀和任意伤害动一年以徒刑,同时以100万日元的罚款;

    还有俄罗斯的《民法典》,第137条规定,不允许以违背人原则的态度残酷对待动,在动受害赔偿的问题上,要注重动的生命价值,不能单纯地以动的市场价值来界定赔偿标准。”

    ……生命价值。

    这个词在慕紫心里掠过,留一丝窒闷

    动保护法在全世界范围是大趋势,但是很可惜,这分在华亚国仍于空白区。提其他国家的法律,虽然有引导作用,可也显这件案的最大关键——没有相关法律可以支持。

    慕紫看着陪审团成员们,前这一张张面孔,似乎有所动,可是这动能持续多久?

    当他们离开这里,回到那个封闭的陪审室里,展开激烈的争论,也许理智会逐渐占据上风……

    “各位,我……”慕紫迟疑了片刻,语气沉沉,“我不是非要他在牢里呆上七八年,我只是觉得,在发生这极端事件之后,必须……必须有人为此负责,我们的审理才有意义。”

    慕紫回到自己的位置,缓缓坐

    一片鸦雀无声中,辩方律师站起,神很不轻鬆。

    “我不否认,徐麟先生杀害了一隻无辜的小狗,非常残忍,非常不德。”律师说,“我也不否认,检方对动保护的倡导,但是,我想引用检方司徒小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律师看了慕紫,继续说:“法,不是治疗社会疾病的地方。当初,司徒小为她丈夫所经营的赌场辩护时,这句话一直令我记忆刻,我想同样适用于本案。这些心理扭曲、病态的,将待动视为压力发洩的人们!令人作呕!我也痛恨他们!可是他们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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