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刺史透的最近朝廷风声,县令左右为难,末了,只能
着
回到公堂上。
“堂何人,见官为何不跪?报上名来!”县令勉
维持气度。
“在狄明,乾符七年在陕州府试中得到秀才功名。”狄柬之的确是乾符七年中的秀才,而有了秀才功名,就可以见官不跪。
“你有何冤?”县令冷着脸问。十几年前的地方秀才,他哪里知
真假?既然对方只是个秀才,他也就不必顾忌太多。
“在并无冤
,在
只是状师。”
有了秀才功名,就可以状师,狄柬之首先叫
车夫,当众大致说了
况,而后义正言辞的
:
“此事发生在城门,案
清楚,人证
证俱在,还请县令大人
主。”
县令虽然觉得狄柬之等人气度不俗,但仔细一想,觉得对方不应该有什么显赫份——若是有显赫
份,谁会悄无声息来这,不顾官场规矩找他的麻烦?
冷静来之后,县令知
自己该怎么
事了——必须维护官府权威不受胁迫:
“差役事不妥,难辞其咎,不过车夫乃是自杀,不是差役杀的人,不该由差役承担责任,本官判
差役革职,退回十两银
!”
此言一,围观百姓立即炸开了锅。
官府认牌的事,让所有车夫都受其害,且已有多名车夫自杀,结果就叛了个今日当事的差役革职,官府认牌不受影响?车夫的命就这么不值钱?
狄柬之忍着怒火:“这不是差役个人之事,而是官府巧立名目鱼百姓,如此判决何异于纵容?”
县令一本正经,公事公办:“休要纠缠,审案当就事论事,怎能就此说什么鱼百姓?本官稍后会
令,整顿相应事宜,确保这
事
不再发生。”
说到这,他老神在在起来,用神示意狄柬之:你还想要什么?总不能让本官不
县令吧?总不能把易县的官吏都换了吧?这才是可笑的想法。
张仁杰拉住要发怒的狄柬之,让他暂且息怒,他把在城中遇到的老妪、少年书生,还有那位给孩上
籍的人叫了
来,让县令也判判这些事。
县令的判定很简单。
老妪一定是少年书生撞的,后者需要赔钱,理由跟老妪说的一样:人如果不是少年书生撞的,他为何要扶人?这不符合人趋利避害的本!
而且少年书生没有人证——狄柬之、张仁杰过去的时候,事的前半段已经发生,没有人看到老妪是怎么倒
的。
至于上籍的事,那可能是某个差役一时利
熏心,跟那个地痞勾结,两人串通一气,绝不关官府的事,亦绝对不可能是官府为了捞钱而想方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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