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会走,英国人也不给她走,第二天就有人登门,希望苓能够“
明大义”,揭示敌伪分
的真面目。可无论英国人以什么理由威
利诱,皆被
苓拒绝。
开时间在徐谨礼被关押的一周后,
苓作为法
被告方家属及证人
面。
徐谨礼走来时被换了一
衣服,和那天在狱中的穿着完全不一样,明显被英军整理了一番,不能以太狼狈的样貌
,被
共在旁听席的人看见会有
绪。
原本在他脸上的
罩不见了,他的手上没有明显伤痕,但不知
上或者双足有没有,在行走时显
一
不自然的状态。
无疑,他在牢狱之中遭受过一定程度的审讯,至于手段,除了英军,无人能知。
他们在法上短促地对视了一
,
苓红着
眶看着他走上被告席。
原告方有来人和华人,指责徐谨礼在战争期间联合日军侵犯平民权利,律师则是英国人。
对于所有的指控,徐谨礼一律否认。这是律师在没有当事人面的
况
唯一能找到的办法,不承认,以及不断上诉,拖
时间再想办法找证据。
苓在上法
之前曾经询问过律师,她作为间谍曾经被日本人和苏丹共同指派监控徐谨礼这件事可不可以提供证据,她可以提
分曾经在间谍组织中的证据,以此证明徐谨礼和日军阵营相反。
这条被律师否决,英国人的目标就是为了用日本军当作借搞垮徐谨礼,如果
苓的
份也牵扯上日本人,那么可能一家都会被打成日犯共谋。
苓没办法,将父母给她的遗书拿
来给律师看,问这个足不足以证明他的间谍
份。
“现在英在二战后主推和蒋介石合作,而徐谨礼属于共产党,这可能也是他被指控的原因之一。这份遗书只能证明他是共产党埋伏于国民党的间谍,证明不了他作为共产党对抗日军的间谍活动,反倒会让他的
况变得更加危险,也不能用。”
现有的证据都用不上,不过还好,原告方也只有证人证词,证据也不充分,扯还能再扯一段时间。
在共战友都作证过后,
到
苓。
“首先,原告的陈述并不属实。我丈夫在抗日战争期间的所有行为全都是为了打击日军,他和日军的联系是为了军事战术上的需要,为了有效打击日军而获取军事报,没有参与日军的迫害行为,和日军仅仅只有联系而已。”
“我丈夫在抗日战争时期对于日本军的仇恨和打击是有目共睹的,他从新加坡沦陷时就曾参加星洲义勇军,随后转带雨林,展开针对日军的游击战,这些不仅有他的战友可以证明,我方提
的信件也可以作为证据。”
“在日本攻占来亚期间,他还曾带领游击队对抗日军,甚至因此被日军悬赏追杀,救
被日军关押的英澳俘虏,援助他们
与衣
。如果您方可以找到
共所提
的英澳俘虏名单或者当时日军悬赏赵奕真的通缉令,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据证实他的立场。他作为一名抗日军人,被污蔑成日军共犯实在是一
莫大的侮辱,我作为他的妻
对于这样的污蔑
到寒心。”
“最后,我作为本案的证人,保证向法如实供给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作证,愿负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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