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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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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也不知这、这法行不行。”鹿华林想了想,想到了自己的徒弟,“那、那明日我、我让齐南去。”“行不行试试就知了。”鹿笙笑着说,“明日我先去街上瞧瞧,等后日我与齐南一起去摆摊。”作者有话说: 卖酒天气一日冷过一日,日也是越来越短。朝微升,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齐南赶着车与鹿笙来到了码。天尚早,江面上薄雾笼罩,码上还没有多少人,只零星的支着几个早了十文的摊位费,鹿笙寻了提前看好的位置,把准备好的招幌和桌摆好。酒坊的这块招幌是杨玉兰连夜来的,黄麻布底,红棉布边,中间是鹿家烧酒四个正楷绣字,与街上单衣的麻布招幌一比,乍一看还。红的视觉冲击力更,鹿笙特意让大伯母加上这边,就是为了让人们在杂的街市上,一就看见酒坊的招幌。齐南事麻利,三两就酒坛卸了车,整齐地摆放好。他们隔的摊是个专门卖早摊。前日听了鹿华林的话,鹿笙发现现最主要的是让人们去接受度数更的烧酒。鹿笙昨日一早就来了码,观察了一天这街上的吃的人,发现这家早摊摊卖的早样式齐全,价廉。经常光顾的客就是码上的脚夫、往来的船员、商客,而这些人正是鹿笙卖烧酒的目标客群。所以今日专门起了个大早,就是为了把摊位摆在它的旁边,为自己的酒摊引。天渐亮,周边的摊陆陆续续支了起来,街上也多了不少往来的行人,旁边的吃气蒸腾,散发着的香气。鹿笙直接将酒坛的封打开,醇香烈的酒气瞬间四散开来。有那好酒的客,闻着味就聚到鹿笙的酒摊前。看着摊位前聚了不少人,鹿笙拿了几个空碗,挨个碗舀了半勺酒。酒清澈见底并无半杂志,说它是碗酒,它却看起来像清,可如果说是清,碗里散发来的酒香又醇厚馋人。围观的几个人满脸不可置信,惊叹:“这酒竟如此清澈。”“鹿家酒坊独家酿制的烧酒,各位大哥可是要尝尝。”鹿笙笑着,“若是酒量小的,一酒就能醉上半日。”“就这么一酒能喝什么味,小娘莫不是舍不得?”人群中一个大的汉。他们这些人喝惯了米酒,都是论斤起喝,这么一酒还真是看不上。汉虽然无理,但鹿笙也没生气,她笑着提醒,“这可真不是我小气,大哥别看这酒看着清淡,喝起来可烈得很。”“我喝了十几年的酒,可就没喝醉过,倒要看看你这酒有多烈!”

    汉拿着酒直接一闷了去。酒清冽,但因为他喝得太急,呛辣的觉直冲鼻腔,让他忍不住眯起了一刻,齿尖的醇香裹挟着意,从间蔓延至腔肺腑,让人酣畅淋漓。“好酒!”汉忍不住惊叹,“这酒怎么卖?”“大哥若是买来直接喝,三文钱一两。”鹿笙举了举手中的酒舀,一舀正好一两。“若是大哥想买回家去喝,一斤二十八文,要是买十斤只要二百六十文。”鹿笙指了指手边的大小酒坛。这酒虽然比米酒贵一些,但味更甘醇厚。“给我来一斤。”“好嘞,不过大哥这酒烈,次喝可不能超过二两,要不醉酒耽误了正事可不好。”鹿笙提醒。有人尝了鲜,后面的人也都纷纷拿起桌上的酒来尝。清晨的天气寒凉,一肚,便让腹中便有意,不少人喝完后觉得意犹未尽,又买了一两来喝,还有那格外喜的更是一买就是十斤。见着买酒的人多起来,她们带来的五百斤酒卖掉了一大半。鹿笙赶让齐南架着车再去拉些酒来。等齐南再回来,还带了鹿华林和两个酒坊的伙计。接近晌午,码的人渐渐散去,鹿华林才张罗着收了摊,最后算了算账,他们这一早上卖了八百多斤酒,有将近二十三两的收成。鹿华林喜不自胜,“阿笙,真、真是好样的。”鹿笙想着家里的酒曲发酵的差不多了,准备去街上买几个小的酿酒缸,就没同鹿华林一起回去。“!”走到陶,路边一只小麻雀看到她,快地飞过来与她打招呼。“小白,你怎么在这?”鹿笙看了一四周,小声地问。“我跟着丁癞来的,他就在那。”小麻雀冲着路边的一个肆扇了扇翅膀,鹿笙顺着它指的方向看去,不仅看到了丁癞,还见到了另一个‘老熟人’—廖老板,俩人说了两句话,拐了一旁的巷。果然这两个人蛇鼠一窝,勾结到了一。鹿笙快走两步,偷偷跟在了他们后,走到了无人的巷。“上次不是已经给了你二两银,你还来找我什么!”巷里传廖老板压着怒火的声音。“二两银。”丁癞讽刺的声音顿了顿,“我可是听说廖老板坑了鹿家酒坊一千多两银,廖老板只拿二两银打发我,是不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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