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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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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上好茶叶炒来的虾仁清,穆荃见自己的小金丝雀吃得开心,忍不住放低声音问:“喜吃?”

    胆大了的小仓鼠把自己喜的瓜分给了主人,“嗯,很好吃,穆先生也吃。”沈云被穆荃金屋藏关在卧室里一个多月,没和其他人接过。

    “贫民窟”,穆荃听说过,听说那里的环境脏恶臭,那里的人鄙无礼……

    手一,没拿住壶把手,透明的玻璃壶砸在地上,不久前才被佣人加瞬间失去了容的束缚,自由地洒落在地毯上和沈云肤上。

    穆荃抬看坐在对面小吃饭的沈云,就连吃饭都这么好看,哪里鄙了?那些人莫不是在骗自己。

    再胆小的仓鼠,养着养着,也会从窝里探来到主人手上啃瓜的。

    蟑螂老鼠栖息的垃圾堆里,也会一朵丽的吗?

这个小楼就不了,现在知对方来者不善,所以提前安装了全屋无死角监控,穆荃打算亲自盯着。

    江都市是陆城市,在通达的和平年代,吃虾不算贵,但现在到都在打仗,整个联基础的商业网已经断了。

    穆荃抬,看见坐在地上的沈云站起来,环视屋一圈后,慢吞吞地走到小几上,想给自己倒一杯

    海鲜,不是贫民窟能够吃得起的东西。

    穆荃极力克制自己不去和他的小金丝雀睡觉,只是住在副楼的主卧里,醒了后就坐在监控室里面亲自盯着沈云的一举一动。

    穆荃给沈云夹了一只剥好的虾仁,他注意到,沈云喜吃虾,连着吃了好几只。

    第3章 穆先生,知人为什么会死吗?

    穆荃将沈云从地上拉起来,“你起来,有人收拾。”穆荃拉着沈云的手,手上又是伤又是玻璃割伤的伤,大抵是林双颦想把他买个好价钱,沈云说自己住得不好吃得不好,但手却得很,连个老茧都没有。

    他盯了一个月,也没有盯什么异常。

    穆荃动得比脑快,立站起来跑到现场查看况。

    倒个都能把自己伤着,这个狐狸是怎么杀手的?

    林双颦说沈云是来江都市前,一直住在战地区的贫民窟。

    他好像不知,穆荃是江都市的军区司令,穆荃到舞厅那天,林妈妈让他喊穆荃是“穆先生”,他就一直这么喊。

    蹲在地上捡玻璃碎片的沈云看见穆荃来,又急忙歉,“先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上收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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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或许有些不习惯这么大的房,他不知这个房间的声控灯是怎么打开的,也不知浴室的里是如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