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应该吧!
但是因为东掳人撤退的非常匆忙,时间迫之
,能够烧毁带不走的粮草等
资,已经很不容易了,至于大
分的建筑还是得以保存。
夜议
这个继承权,严格上来说不来自于血脉,而是来自于婚姻!
血脉这东西,私人也好,官方也好都无法确认,但是婚姻关系,却是可以在法律上得到确认的。
那么贵族本人也好,官方也好其实都没办法判定这个孩是不是贵族本人的儿
……嗯,除非当事人亲
承认,比如孩
母亲!
如此况
,为了
一步纠正社会风气,同时也是为了确保继承的严肃
,所有继承法都只承认妻
所生的
女的继承权。
这
为了确保法律的严肃,避免犯更多的错误,在没有遗嘱的
况
,大楚帝国只承认正式婚姻关系里婚生
女的继承权!
毕竟这涉及到军的问题,陆军是陆军,近卫军是近卫军,海军是海军,协同作战可以,但是
行命令就不行了。
当然了,你生前给私生大批金钱也是可以,不过这又涉及到了婚姻财产支
的问题,被老婆发现了恐怕是要发飙,然后起诉追回婚姻共同财产,不过这就是婚姻法的问题了,和继承法无关。
楚军到来后,也是对城的火势
行了控制,然后开始
驻。
怎么说呢,这年也没什么基因亲
鉴定,你没办法确保儿
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官方也没办法判定这个人是不是血脉继承人……
谁让你老婆轨还生了别人的儿
……还他是嫡
啊!能怪谁啊……
私生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嗯,你自己生前赠与财产是另外一回事。
因为大楚帝国不承认任何质的妾,同时严格禁止人
买卖,
仆化等。
不承认所谓的庶的继承权……
哪怕这地方被东掳放火烧了一把,但是这毕竟是一个拥有大量防御工事的堡垒城池,其中不少的建筑可都是石土垒建筑,看似不
大华丽,但是防御能力却是没的说的,而且也不容易引起火灾。
因为他的继承权,是来源于其母亲和‘父亲’合法婚姻,得到了帝国贵族继承法的确认,不是来源于其父亲的赠与!
必须是嫡系继承人,实施严格的嫡制,如无嫡
削爵。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某个贵族的老婆轨生了儿
,如果贵族丈夫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这不是自己的儿
,同时贵族的老婆又一
咬定,这就是贵族的儿
。
你反对与否都没用!
举个极端例:贵族继承法里,直接规定嫡
继承制,贵族本人是没有权限更改这个继承顺序的。
当然了,近卫军如果不听,那也是没办法的。
近卫军虽然和陆军不同系统,他们到辽东作战,从法理上来说是不受陆军所指挥的。
当然,相信以大楚帝国这些军功贵族们的手段,应该不会让这事
现……毕竟都是见惯了生死的。
但是为了统筹指挥东北战事,近卫军方面还是主动和陆军方面行了协商,近卫军在东北作战的两万多人,名义上自行作战,但实际上以协商
合的名义,暂时归属第三集团军所指挥。
但是孩母亲不承认这是
轨导致的儿
,同时这个儿
还是嫡
的话,那么爵位就得落到他
上!
山海关以东五公里对外的八里铺,在东掳人主动撤离此地后,虽然他们在这里放火,烧毁了城大
分的储备
资以及
分房屋。
如此况
,楚军东
后占据这里,并把这里当成前哨站也就顺利成章了。
继承与否,和贵族本人的态度没啥关系,不会因为你喜或不喜
,怀疑他是不是你自己的儿
就改变的,一切都得
照法律来的。
因为血脉这东西,你没办法确认,官方也没办法确认,打官司的时候不可能你个滴血认亲就给你判遗产啊,所以
脆一刀切,只承认婚生
女的继承权。
承顺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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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听上去很扯淡,但是法律这东西嘛,只讲规矩不讲人!
第三集团军前线司令,也是设立在这里,第三集团军司令左英哲,亲自带着集团军
的
层将领
驻此地,就近指挥已经朝着辽西走廊发动全线
攻的第三集团军各
以及近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