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刺激企业或个人行技术研发,创新的积极
,并保证他们的利益,
而促使整个社会层面的积极创新。
因此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尤其是影响重大,其他企业一时半会也绕过去的关键技术,工业往往会倾向于
主,让专利拥有方采取专利授权的方式,授予其他几家企业,当然了。
就这,还是工业层为了维持同行业的竞争能力,确保关键时刻特定产品的供应不至于掉链
,同时也是为了确保良
竞争,而采取的同时扶持两到三家企业的政策所导。
此外,多家钢铁公司,尤其是当涂钢铁公司也在凑集资金试图搞来更好的全新的炼钢法,试图来一个全面超越,当然,这就更麻烦而且困难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大楚帝国的专利制度只对不对外,这个对
是指大楚帝国自
的企业或人,不局限区域,大楚帝国的企业或个人哪怕是跑到土著国家里去,也不用侵犯其他大楚帝国企业或个人的专利权。
而工程实现的一些专利技术,是可以绕过去的,只要达到最后相同甚至更好的效果就行了。
就算是这些官方投资的直属研究所,他们也需要研究经费啊,官方财政虽然有钱,但是也不能什么项目都大手笔砸钱啊。
这些,都离不开专利制度的维持。因此当年工商想要搞专利制度的时候,获得了罗志学的极大支持,甚至可以说,连专利制度这玩意其实还是罗志学提
来,让工商
实施的。
大冶炼钢法的技术原理其实是公开的……一些理论研究也是皇家理工学院钢铁研究所搞来的,这些钢铁公司也有获得授权。
至于大冶钢铁公司拥有的专利,主要集中在工程实现上。
但是因为需要缴纳专利分成的缘故,这些公司生产钢的利
实际大
分都是被大冶钢铁公司以专利授权费的方式给拿走了,这些钢铁公司其实也就喝
汤
而已。
如果没有专利保护,那还研究个,直接等别人研究
来然后抄袭岂不是更简单。
为什么还要对大冶炼钢法行技术攻关研发,那是因为试图绕过大冶钢铁公司的专利的一些关键节
。
而这也是工业乃至工商
所期望看到的结果。
没有工业层的要求,大冶钢铁公司才不会给竞争的同行专利授权呢,一家独占市场多
啊。
就和现在的钢铁行业一样……国如今生产
钢的钢铁公司,除了最开始的大冶钢铁公司外,已经有十多家钢铁公司获得了大冶炼钢法的专利授权。
这就是在技术上一步落后,然后就全盘佳输的结果。
经费有限的况
,这些官方研究所要想研究一些新项目,还是需要和企业
行合作的,或者是自研的一些项目通过专利授权的方式
售给企业,然后获得资金的回报,以支撑后续的研究。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
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其他钢铁公司也没有坐以待毙,可不甘心给大冶钢铁公司当代工厂,他们或是自己凑集资金,或者是联合起来对大冶炼钢法行技术研发。
如此,才能够在科学技术研发里百齐放,而不是光靠着官方所属的有限各类研究所折腾。
械公司赚走。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你侵犯其他国家的专利,嗯,如果有的话……那么大
同样也是工商在很早就正式推行专利技术的缘故,有了专利的保护,才能够让企业放心大胆的投
大量人力
力
行技术研发。
钱这方面肯定是不能少的,大冶钢铁公司获得的专利授权费那可是极为庞大的数字,可谓是赚的满嘴油。
但是,钢铁行业的技术研发受益于专利限制以及市场竞争等因素,整上是
于一
比较良好的良
竞争状态。
工业在过去十多年的实践里累积了足够多的经验,充分认识到了良
竞争以及维持供应链稳定的重要
,确保不会因为某一家关键民生、国防企业的生产受到影响后,就让整个民生国防工业受到影响。